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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公告 (第三号)(文末福利)

2017-10-02 学术之路

来源:清湖宪法研习社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公告

(第三号)

        2017年9月16日至27日,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邀请十位专家学者对通过初审的37篇投稿进行了复审,有23篇文章通过复审。2017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部根据复审意见,对通过复审的论文进行终审,最终确定了以下9篇报告论文: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报告论文名单

(以作者姓氏首字母排序)

1

戴加佳(南开大学法学院 ):  “明显不当”的行政法释义学建构——以165份行政裁判文书为素材

2

何晓斌(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新闻侵权案件中的权利保障

3

黄宇骁(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基本权利第三人无效力论

4

孔祥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论私人规制中基本权利限制的公法逃逸及其应对:以互联网平台言论规制为例

5

沈广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辅助性原则指导下的分享经济规制策略

6

孙森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判断标准

7

谭清值(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从事实型改革到法理型改革——“授权改革试点决定”的实践性反思

8

王可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将比例原则纳入惩罚性赔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

9

杨金晶(清华大学法学院):论外国人的宪法地位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将于2017年10月14日至15日在吉林大学举行。论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报告论文的专家评议人,并根据论文主题相近性,遴选部分投稿人担任相应报告论文的博士生点评人。论坛组委会对参与复审和终审的各位专家致以诚挚的谢意,并感谢所有投稿同学对本届论坛的支持!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对报告论文评审结果进行监督,也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继续关注和参与本届论坛!

        如对审稿结果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可联系本届论坛会务组。联系人:邢斌文,电话:15333820806,会务邮箱:publiclawforum12th@163.com。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17年9月30日

附1:复审专家名单(以姓氏首字母排序)


1.陈鹏,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范进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3.金自宁,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

4.上官丕亮,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5.王青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6.肖金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7.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8.翟国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9.章志远,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10.周刚志,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附2:复审及终审规则


1、论坛会务组根据稿件对应的分论题,发送给相关审稿专家。复审坚持匿名审稿原则和回避原则。论坛会务组对所有复审稿件进行了匿名处理,并确保每篇论文的审稿专家与投稿人不是同一单位。


2、每篇论文由两位专家审阅,独立做出推荐或淘汰的决定,并给出相关审阅意见。获得2票推荐的论文,直接获得报告论文资格;获得2票淘汰的论文视为未通过复审。获得1票推荐、1票淘汰的论文进入终审环节。


3、彭贵才教授、任喜荣教授、于立深教授、李海平教授结合复审专家意见,对进入终审环节的论文进行遴选,并最终确认报告论文名单。报告论文作者姓名在终审结束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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