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年留学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复试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2018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法学院的相关规定,请复试名单(附件1)中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法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资格审查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8年4月2日上午8:30-11:00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复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 有效外国护照;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
二、复试
复试形式: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专家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三、初取规则
1.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 复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成绩,由法学院学位委员会确定拟初取名单。
3. 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
四、复试时间地点
请见附件2。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
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
“经济新常态下反垄断诉讼的实践与创新”——第二届反垄断诉讼专题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