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系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7年6月,西南政法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签署协议,三方决定以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为基础,共建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为了加强对毒品问题的研究,服务毒品问题治理的实践,现面向校内外人员设立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研究项目。2018年度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教师项目
面向校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实务部门人员设立,拟设10项左右。
(二)研究生项目
面向本校各专业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设立,拟设10项左右。
二、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根据结项论文所发表的刊物级别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研究成果发表在校定B类及以上刊物的,项目经费5万元。
(二)研究成果发表在校定B类及以上刊物之外的其他CLSCI类刊物的,项目经费3万元。刊物范围为中国法学创新网公布的“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除去已在第(一)项中的《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共13种,具体包含《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等。
(三)研究成果发表在CLSCI之外的其他校定C类刊物的,项目经费2万元。
(四)研究成果发表在校定D1类刊物的,项目经费1万元。
(五)研究成果发表在校定D2类刊物的,项目经费0.5万元。
项目经费于结项后在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经费中报销。
三、结项要求
(一)结项成果形式为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教师项目结项须公开发表1篇校定D1类及以上论文,研究生项目结项须公开发表1篇校定D2类及以上论文。
(二)论文内容应与项目名称相关,且须标明“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字样。
(三)申请人发表多篇论文的,根据刊物级别,项目经费按照前述标准累计计算。
(四)结项论文的第一作者应为项目申请人且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南政法大学。其中,校外教学科研人员、实务部门人员署“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等;研究生项目的结项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且无其他作者的,可以作为结项论文,但导师和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分别申请了项目的,只能视为第一作者的结项论文。
(五)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论文公开发表后即可申请结项并报销经费。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围绕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自拟题目,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于7月3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胡江老师邮箱:hujiang214@126.com,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三)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在中心网站公布立项名单,并向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
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
2018年7月15日
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 2019年发展中国家研究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司法改革论评》第26辑约稿启事:双向匿审 1个月内通知 9月2日截稿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考核结果及优秀营员名单
北师大刑科院关于公布“2018年刑事法律人才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的通知
人大2019-202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推荐名单公示
搞事情!学术之路诚邀您加入2019年法学考博系列指导课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