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时代下的滥用诉权问题”研讨会圆满举办
7 月 21 日下午,以“互联网经济时代下的滥用诉权问题”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203会议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和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联合主办,邀请了来自学术界、实务界的学者、法官和律师出席。与会人员围绕当前互联网环境中的诉权滥用及其治理等问题,展开了精彩的研讨与交流。
研讨会开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程金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侯劲松代表刘桂明总编、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先后致辞。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程金华首先代表凯原法学院对在场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滥用诉权这一议题不管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备受关注,期待通过这场研讨会能够拨云见雾、形成共识。接着《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侯劲松代表刘桂明总编进行致辞,他指出作为会议主办方之一,《民主与法制》杂志一直致力于做中国法制进步的记录者。他希望所有与会人员能够通过此次研讨增进交流,建言献策,推进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完善,《民主与法制》杂志将与大家一道,携手并进,共谋发展。国家法官学院李晓民副院长在致辞中强调司法资源同其他社会资源一样具有稀缺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诉权滥用的识别与遏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课题,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目标,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
开幕式结束后,研讨会进入第一个议题:滥用诉权的基本理论研究。本场议题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林喜芬主持,广州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陈刚从诉权和滥用诉权两个基本概念出发,提出司法实践中规制滥用诉权的诸多问题。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言浩对起诉前和起诉中如何防止滥用诉权进行了分析。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王福华强调在解决滥用诉权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众多难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裕琨介绍防止诉权滥用的制度及其这些制度的局限。最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缪蕾对以上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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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议题则聚焦于知识产权领域的诉权滥用问题。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震远主持了本次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侯利阳教授担任点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庭审判员徐飞首先指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而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亓蕾深入浅出地对北京地区商标恶意抢注的典型案件进行讲解。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俊则介绍了知识产权领域滥用诉权的类型表现及对策,最后,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凌宗亮对诉权滥用的规则、原则等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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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议题是滥用诉权的司法应对,发言的四位法官分别来自上海、南京和杭州,代表着司法理念较先进的地区。首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杨颖结合知识产权滥用诉权问题的特征,从四个具体的角度提出了规制滥用诉权的对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范静波针对滥用诉权中的管辖权异议滥用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员于佳虹则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了南知法庭在面对知识产权滥诉案件时的思考。最后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员张书青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出发,提出应对诉权滥用的个人思考。上海交通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赵秀举基于管辖、保全和诉讼三个角度进行了议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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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激烈和充分的学术交流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教授进行了研讨会的总结。孔祥俊指出,应对滥用诉权问题首先要解决好类型化及构成要素的关系,同时有必要对滥用诉权案件中权利责任关系进行平衡。涉及到知识产权案件时,应该注意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双重性并进行区别对待。
在孔祥俊教授的总结后,学术总结环节主持人刘维老师对到场各位再次表示感谢,此次研讨会在与会者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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