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千人计划”招聘启事
招聘条件
创新类人才引进标准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创新类项目主要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为: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上海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结合上海实际,本市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具体分为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企业、金融、航运等七大类。
外国专家项目引进标准
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以及有关类别要求。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标准
文化艺术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
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其中,“新闻传播学”纳入文化艺术项目支持专业范围。
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申报人一般应有海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声望,能为上海带来先进的文化理念,推动上海文化创新发展;
2、在海外承担过重大文化项目,具有较强的文化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3、熟悉文化产业,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能引领文化企业走向海外市场;
4、在基础学科研究中有突出成就,在国际知名智库中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或在决策咨询方面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待遇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除市教委规定的待遇外,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经费等,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具体引进待遇面议。
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登记表》,发送至高层次人才招聘邮箱:orientallexhr@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6)021-57090066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B201(邮编201620)
相关文件下载及具体文件见华东政法大学人事处官网:
http://www.rsc.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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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华政人事在线
图 | 蔡鑫
编辑 | 滕晓琪
责任编辑 | 叶子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