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告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现有专任教师70余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2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7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湘潭大学法学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培养、硕士教育到博士培养以及博士后流动站等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湘潭大学法学院是中国南方法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镇,获批了第一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湖南省第一批国家级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点、湖南唯一的国家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湖南唯一的全国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入选第一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国首批七个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湖南第一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第一批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湖南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南惟一的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两个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湖南省调解研究基地)。
湘潭大学法学院拥有8000余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楼,拥有设备齐全的刑事侦查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可以同时容纳300多人观摩。法律图书馆专业藏书15万余册,订有数百种中外法学专业期刊,与学校图书馆联合出资订购了LexisNexis、Westlaw International等外文法律专业数据库,并设有专门的学生阅览室。
2011年以湘潭大学为牵头单位,联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共同创建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湖南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全国第四次学科评估结果发布,湘潭大学法学专业被评为B+,在全国并列十五位,位列湖南省第一位。
为深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我院启动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免研究生。
二、奖励政策
通过推免录取的研究生,可享有如下优惠政策:
1.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和助学金(6000元/年)。
2.优先提供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3.优先取得暑期调研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4.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
5.优先通过审核制或硕博士连读等方式攻读本校博士生。
6.复试阶段无需缴纳复试费用,外地来校复试且录取的考生,开学后可凭票报销来回硬座火车票。
三、其他事宜参照《湘潭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具体网址:http://yjsc.xtu.edu.cn/html/21/2295.html)。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言老师
2、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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