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18)征稿启事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是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管,由法学院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独立主办、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学术刊物,《山东大学法律评论》采取以书代刊的形式每年出版一辑,主要侧重反映法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山东大学法律评论》自2003年创刊14年来,已得到越来越多校内外法学名家、研究人员及学习者的认同和赞誉。
2018年的征稿工作已经开始,编辑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公开征集优质稿件。本刊欢迎全国法律工作者、法学学者、法学院学生等以学术论文、法学随笔、书评、案例评析、译作等形式投稿。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征稿要求:
1.文稿字数以10000—15000字为宜,原则上不超过20000字。
2.根据新闻出版署有关学术期刊规范化的要求,所有来稿均应附有简明的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具体参见附件。其中,译文类请附原文以及原文作者允许翻译之书面许可;书评类请附所评论著的书名、作者名、出版社、出版年代等信息。
3.来稿请注明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务,职称,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本刊自收到稿件60日内完成审阅,并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作者稿件处理情况。凡于两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录用通知”者,作者、译者即可改投他刊。本刊发表前,文章已经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者互联网上发表的,请作者、译者务必及时告知本刊,否则作者、译者对此负有全责。
本稿编辑部绝对尊重作者、译者的著作权,但同时有权对来稿的文字、段落安排作适当修改。经过修改的稿件一经录用,即向作者、译者发出用稿通知。作者来稿文责自负,严禁抄袭。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敬迎各界朋友赐稿,来稿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编辑部邮箱sduflpl2018@126.com。
附件:山东大学出版社一般注释规范(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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