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暨第十二届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即将召开
相约海口
海峡两岸暨第十二届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即将召开
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倡议,由全国各大高校法学院自愿承办的刑法学术论坛。首届论坛于2004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举办,主题为“刑法方法论”。十余年来,弦歌不辍,迄今为止已经举办了十一届。
秉持“小而精”的办会理念,践行严肃认真专注学术的会议作风,历次论坛先后以违法性认识、犯罪论体系、刑事违法性、期待可能性、过失犯理论、客观归责论、共犯论、故意论、错误论、不作为犯、财产犯总论、贿赂犯罪、刑事制裁论等作为主题,深入讨论了刑法理论的一系列基础课题,推进了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疆域,提升了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水平,取得了诸多前沿性的理论成果,展现了我国中青年刑法学者的学术志向。
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刑法学者的学术交流,经陈兴良教授与陈子平教授等台湾学者共同倡议,自第六届起,将海峡两岸刑法论坛与本论坛合办,更名为“海峡两岸暨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论坛每年举办一次,采取大陆学界每举办两届、台湾学界举办一届的方式,由两岸刑法学界共襄盛举,轮流主办。上届论坛以刑事制裁论为主题,于2017年5月在台湾新竹交通大学成功举行。
学脉不断,传统承继。为促进海峡两岸以及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间进一步的学术交流,现定于2018年12月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海峡两岸暨第十二届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活动。本次论坛由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本次论坛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本次论坛共设三个议题:正当防卫、被害人同意、性犯罪。
二、会议日程
(一)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日
(二)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三、论文提交
(一)论文应围绕会议议题撰写,文责自负。论文注释体例请参照《法学研究》有关说明,务请各位专家学者遵守,以便统一体例,加快编辑速度。
(二)请在论文后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务、通讯地址、电子信箱、邮编、电话。
(三)收稿邮箱:wljla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作者+题目”)
(四)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请各位专家在此日期前惠赐大作,以便我们及时遴选参会论文,并寄发正式参会邀请函。
(五)凡被遴选的参会论文,将汇编到本次会议论文集中,并正式出版。
四、其他事宜
(一)因会议规模限制,参会专家应持正式参会邀请函参加会议,我们会根据各位专家提交论文的情况遴选参会论文,并寄发正式参会邀请函。
(二)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持邀请函的专家,与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报到当天承办方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择时另行发布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法学院,邮编:570228
(二)联系人:武良军(13707527687)
虞衍聪(13136098060)
(三)法学院联系电话:0898-66279188
(四)会务组邮箱:
wljlaw@126.com。
海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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