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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启事(2018年度)

学术之路 2021-09-16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法学学科。

       职位:教授、副教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学位条件:须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 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

(1)一般应提交5项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2)需主持 1 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 2 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需为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取得,且近五年内在研。

(3)原则上应具有至少半年国(境)外研修经历。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学位条件:须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者担任讲师职务满2 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

(1)一般应提交3项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2)如果主持 1 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则优先考虑,至少主持 1 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需为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取得,且近五年内在研。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教师职务聘任的任职年限、有效业绩成果时间计算至2018年10月31日。

2、对于教授、副教授职位申请者的项目认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年度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视同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视同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相应的职位申请表(请从附件下载,填写前请查阅表格最后的填表说明,填表说明无需打印。提交签名的纸质版1份,签名的扫描pdf版,word电子版,命名规则:《中山大学-职工号-申请人姓名-教授职位申请表》,校外申请者无需写职工号)。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个人学术简历(纸质版1份,word电子版)

(2)全部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4)任现职以来的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双面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请确保清晰,不能拍照)各1份,如是专著请提供文稿,命名规则:《中山大学-职工号-申请人姓名-代表作1(或2或3或4或5)》,校外申请者无需写职工号,实行电子评审和纸质评审相结合。)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6)三位同行专家亲笔签名的的推荐信(校内应聘者无需提交)(原件各1份,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7)至少半年国(境)外研修经历证明(复印件纸质版1份,扫描pdf版1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个人学术简历(纸质版1份,word电子版)

(2)全部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4)任现职以来的3项以上(含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双面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请确保清晰,不能拍照)各1份,如是专著请提供文稿,命名规则:《中山大学-职工号-申请人姓名-代表作1(或2或3)》,校外申请者无需写职工号,实行电子评审和纸质评审相结合)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6)三位同行专家亲笔签名的的推荐信(校内应聘者无需提交)(原件各1份,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扫描pdf版各1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提前和郑老师联系,需于2018年10月29日(周一)上午11:00前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E-mail:zhlwei@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306室

邮政编码:510275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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