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91年来,法学学科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民主建院,学术立院”的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的学风,目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和谐的人际环境,近年来吸引了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加盟,为学院的发展不断注入了新的动力。为此,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学界英才选择厦门大学法学院,现将我院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公布如下,请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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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新聘教师的年龄要求:
申请应聘中初级职务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应聘副教授职务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应聘教授职务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及实务教授不受此限)。
二、关于新聘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的入职资格:
按照厦门大学人事政策及《厦门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的条件要求进行招聘。
招聘
岗位
教授 若干名
设岗学科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财税法学
岗位要求
1.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科研能力强,已发表和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2.在法学学科有很高的学术声望,能够成为所在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3.具有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
2
副教授 若干名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设岗学科
1.科研能力突出,专业基础扎实,已发表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课题;
2.具有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
岗位要求
3
助理教授 若干名
设岗学科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学、诉讼法学
岗位要求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科学能力突出,成果显著;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能胜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
3.具有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实务教授 若干名
法律实务
设岗学科
1.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本科、硕士、博士就读院校原则上为国内外知名大学;
2.在国际组织、大型企业有重大贡献与影响者;
3.在法律实务岗位取得突出成就;
4.申请人应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曾发表或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
岗位要求
联系
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92-2186181
2.如有意向,请将个人简历发至人事秘书邮箱:law01@xmu.edu.cn 。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9年1月11日
来源:厦门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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