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学论坛》最新约稿启事
约稿启事
《中德法学论坛》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每年分上下两辑,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刊由南京大学主办,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德法学论坛》编辑部编辑出版。
本刊关注中德两国法学研究动态,致力于推动中德两国在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刑法等各个部门法领域的理论沟通与交流。竭诚欢迎海内外学者赐稿。
本刊酌情刊用中文译稿,请译者自行处理好版权转让事宜,投稿时,须附上翻译原件及相关签名同意刊用资料。
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所有来稿均由编辑部统一送审。不收取任何版面费、审理费或审稿费等费用。两个月内未收到回复的,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来稿请发送至:DCIRJahrbuch@163.com
格式要求
(一)标题:三号加粗、宋体、靠左;如果有副标题,移到下一行,靠左,小四、宋体、不加粗。
(二)作者、译者:小四、宋体、不加粗、靠右。
(三)中文提要:五号字体、宋体、首行缩进两格(用Tab)。
中文关键词:五号字体、宋体、中间用“;”隔开、最后不加句号,首行缩进两格(用Tab)。
(四)外文摘要:Times New Roman 5号,首行不用缩进。
外文关键词:“Key Words:”、Times New Roman 5号、首行不用缩进、中间用“,”隔开。
(五)标题、作者译者、中文提要、中文关键词、外文摘要之间需要上下空一行。只有外文摘要和外文关键词之间不需要上下空一行。
(六)正文部分小标题格式
1. 一级标题为“一、”:小四宋体、加粗、上下空一行、居中。
2. 二级标题为“(一)”:五号宋体、加粗、上下空一行、不居中、缩进两格。
3. 三级标题为“1.”:五号宋体、不加粗、不空行、不居中。
4. 四级标题为“(1)”:五号宋体、不加粗、不空行、不居中。
5. 文章正文为五号宋体、不加粗、单倍行距。
(七)注释一律用脚注。“注释:”两字为小四、宋体、加粗,“注”和“释”中间空一格。“注释:”上下分别空一行。尾注为宋体小五。
注释体例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符号之后。
(二)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一般的感谢语酌情删减。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某某书,第×页”或者前引“〔×〕,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采用“同上书,第×页”或者“同上文”。
(五)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的,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的,注明“第×页以下”。
(六)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七)引文出自报刊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八)原则上要求所引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九)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确有必要的,应注明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
(十)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注释例
(一)著作
〔1〕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二)论文
〔1〕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三)文集
〔1〕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四)译作
〔1〕[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
〔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六)古籍
〔1〕《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2〕[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八)港澳台著作
〔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排版:王佩思
责编:马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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