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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学术之路 2021-09-16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学校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一批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与社会服务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了很高的荣誉。学科建设三十年多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社会服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2007年获批教育部“法学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法学理论学科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同年作为江苏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成立;法学学科分别于2011年、2014年、2017年三次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2014年,法学院成为江苏省“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2015年,法学专业入选江苏省品牌专业;依托法学学科建设的“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成为江苏省首批重点新型高端智库;2016年6月,《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创刊批复,成为江苏省内唯一的法学专业期刊。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度招聘计划,法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海外优秀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考虑)。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进人员

所属系列

拟招聘岗位情况

拟进人员要求

拟进

人数

进人

方式

聘用

方式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政治

面貌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技术

职务要求

教师系列

教师

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50岁以下

法学各专业均可

博士

教授或副教授

4

调配

事业编制

教师系列

教师

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30岁以下

法学各专业均可

博士


2

统配

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条件、职责和待遇

被录用教学科研人员享有事业编制,学校为人才引进人员提供相当数额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标准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优秀人才的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6月30日

2.请应聘人员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njnu.edu.cn/nsdweb/index.aspx)“党群人事”栏,下载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并请附上本科以来的学习工作经历、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书等简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64004@njnu.edu.cn。邮件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调配人员的科研成果与获奖情况,请重点填写近五年内(2014年以来)的内容。

3.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行敏楼318室  邮编:210023

4.联系人:黄小晶老师,电话:025-85891036

四、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

2.学院组织简历筛选、面试、试讲等考察工作。

3.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审批、体检及公示。

4.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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