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招录情况统计分析(2016-2019)
东南大学于1995年恢复法学专业,成立法律系,隶属于人文学院,院长刘道镛教授兼任法律系系主任。1995年9月,法律系第一届本科生入学。2000年,在本科人才培养中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医事法学方向。自2000年先后获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法理学等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9月19日东南大学发布《关于成立法学院的通知》(校通知[2006]34号文),法学院正式设立。首任院长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周佑勇教授,现任院长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刘艳红教授。200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J.M)。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现有法学本科专业(含法学和工程法两个方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国际法、工程法和医事法、大数据与互联网法学9个专业方向),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含法理与人权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国际法学和大数据与互联网法学5个方向)。
法学院建有一支以“双江双杰”为领军人才的优质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7人,讲师13人;4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75%,教师博士比例近100%,海外经历教师约45%。教师队伍年轻化、国际化,是一支既有高端领军带头人,又有充足优秀青年人才储备的创新团队。(数据截至2018年7月)
法学院2016年之前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下招生,201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之后在法学专业下招生。
2016年前公开招考博士生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 ||
公开招考考生笔试三门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校根据前两门科目成绩(单科和总分)划定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资格线,第三门科目成绩作为复试的笔试成绩部分。法学理论(含:宪法75分、行政法75分、刑法75分、民法75分,考生任意选考其中2门。) |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15年 | |
法学 | 45,55,105 | 45,55,125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14年 | |
法学 | 50,60,110 | 50,60,130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13年 | |
法学 | 50,50,50,190 | 50,50,50,190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考试体系应该发生了变化 | ||
时间 | 2012年 | |
法学 | 50,50,185 |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11年 | |
法学 | 50,55,180 |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10年 | |
法学 | 50,50,190 |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09年 | |
法学 | 45,205 | |
普通考试 | 非定向资格线 | 委培资格线 |
时间 | 2008年 | |
法学 | 45,205 |
2017年起,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入学考试。
当前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本科直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历硕士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硕士一年级学生只能在春季学期申请硕博连读。
3.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原则上只在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注:专项计划考生选择秋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网报时间:2018年10月8日0:00-10月31日24:00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的学科
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4)国外一流大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良好或CET-6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5. 如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6.少量报考非理工科学院“定向就业”类别的在职考生,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
(1)医学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
(2)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须提供学术论文所在期刊的原件)。
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在征得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资格审核
成立由学院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2.5小时)
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占_2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2)专业基础测试(占_80_%):
科目:_法学_
考试范围或要求:__法理学(必答)+ 专业方向(从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中任选一个方向的题目回答)_
笔试合格线:_60。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本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①申请者准备3—5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② 申请者结合自己所报专业确定未来拟研究的领域并做5-10分钟的PPT汇报;
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面试合格线:_60_。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以下内容统计自:
东南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东南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东南大学2019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法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东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 版)
著名法学家崔建远、张明楷、张卫平与桑本谦等教授受聘为东南大学兼职教授
东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公示
东南大学各院(系)2018年博士生综合考核安排(附申请考核名单与硕博连读名单)
东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修订)
2019年 | |
复试人数 | 32人 |
申请考核 | 28人 |
硕博连读 | 4人 |
录取14人 | |
2018年 | |
复试人数 | 30人 |
申请考核 | 26人 |
硕博连读 | 4人 |
录取12人 | |
2017年 | |
复试人数 | 35人 |
申请考核 | 32人 |
硕博连读 | 3人 |
录取 人 | |
2016年 | |
复试人数 | 30人 |
申请考核 | 3人 |
硕博连读 | 2人 |
公开招考 | 25人 |
法学院2019年招生目录 | |
030100 法学 | |
0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周佑勇 |
汪进元 | |
孟鸿志 | |
于立深 | |
02 刑法学 | 钱小平 |
欧阳本祺 | |
李川 | |
张明楷(兼) | |
陈洪兵 | |
03 法理学 | 龚向和 |
04 民商法学 | 张卫平(兼) |
崔晓静(兼) | |
05 大数据与互联网法学 | 刘艳红 |
更多院校的统计分析请参见: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法学博士招录情况统计分析(2014-2019)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法学博士招录情况统计分析(2014-2019)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招录情况统计分析(2015-2019)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招录情况统计分析(2016-2019)
上海财经大学2013-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初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