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第十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商法硕博论坛
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民商法硕博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辅仁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联合共同发起,旨在促进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民商法学术与教育交流,增进民商法硕士和博士学生及教师间彼此的友谊,强化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多元化,积极培养民商法后备研究人才。
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为主题,第十届两岸四地暨港澳地区民商法硕博论坛拟定于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举行。现将论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及地点
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澳门大学法学院主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承办。
与会者往返旅差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地点:澳门大学
二、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9年11月29日
开会时间: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
离会时间:2019年12月2日
三、论坛规模
各单位带队老师1-2人,参会学生不超过4人。
四、回执及论文提交
会议回执提交时间截至2019年10月20日,论文提交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5日。
回执及论文提交至邮箱:coralshang1990@163.com
五、会务联络
联系人(大陆) | 电话 | 邮箱 |
卢淑贞 | 010-82509219 | |
叶翔 | 15117943878 | gloria654@126.com |
联系人(澳门) | 电话 | 邮箱 |
刘岳 | 15986773798 | yb87208@connect.um.edu.mo |
尚珍如 | 15363572847 | yb47217@um.edu.mo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澳门大学法学院
2019年7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