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推荐免试办法及有关通知规定,我院对申请者已按时提交的所有推免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请按下述规定及时间准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8:30-11:00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复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审查。3.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已通过相应外语考试但成绩单未发放的同学交验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证明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时间: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
地点:理教108
五、初取办法
依据已公示的《202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办法》(内容详见:http://www.law.pku.edu.cn/xwzx/ggtz/zsjx/100935.htm)进行。
六、注意事项
1.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请关闭手机,并出示前述证件,经监考老师审核后,按照考场提示顺序就座。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申请人应按上述公布的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视为弃权。
4.答题请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5.有些同学部分申请材料还需补正,请此部分同学务必在9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更新的材料补交到法学院凯原楼107办公室。
如有问题,请联系法学硕士教务办公室:6275
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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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