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制定本规则,如下:
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具体接收专业,填报志愿,推免生(含支教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
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符合教育部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
5. 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均招收(英语、日语、俄语)考生。
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中的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考生。
6.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二、优惠政策
1.优秀“推免硕士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
3.“推免硕士生”可优先向导师推荐,进行导师互选。
4.“推免硕士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三、申请程序安排
有意向的申请人于9月17日-9月27日通过我校“推免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9月28日-10月17日填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四、复试安排及要求
经查看、筛选合格申请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出复试通知,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该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
1.学术学位法学硕士:申报学科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2.专业学位法律(法学、非法学):(民法、刑法)案例分析。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为面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五、录取
1.复试后,将复试结果等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2.凡通过复试考核,被我校接收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l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1.我校“推免工作管理系统”仅供预报名时使用,待录取以申请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通知为准。
2.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信息填写准确、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复试、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将按照《辽宁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咨询电话:
法学院(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09
法学院(JM)法律硕士办公室电话:024-62202410、62202400
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取消39名2019级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公示(含7名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