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新一轮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通知&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二、接收学科(类别)和接收名额(含夏令营考核通过营员)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名额 |
0301 | 法学(学术型硕士) | 16 |
035101、035102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 10 |
注:名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综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
(一)申请条件
请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http://yz.ouc.edu.cn/2019/0823/c5926a256560/page.htm)
(二)资格审核
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需在9月15日24:00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推免报名系统”。
9月17日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审核结果会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在9月19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到、综合考核流程及安排
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10:00,法学院一楼105-7门口大厅
材料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需签字及盖章,其中“创新人才计划”考生成绩单必须包含本科前三年成绩);
3.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5.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在综合考核报到时有效);
6.《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或《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2份;
7.《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8.一寸免冠照片3张
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3日下午13:30,法学院407
综合考核分为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两部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
2019年9月23日下午12:50-13:10,法学院一楼智慧教室(105-7)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凡是被学校待录取的考生,须于2019年10月9日前完成体检。
四、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成绩×10%(百分制)
(二)录取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按照一级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型硕士按照各领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等行为,将直接被取消录取资格。
2.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成绩(网站公布3天)。
3. 学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候补和通过综合考核的夏令营营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并按要求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国家系统报名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五、其他
考生如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向学院进行反映。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1763
法学院
2019年9月18日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立项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