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15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法学本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高函〔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行业部门意见,确定了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名单。现将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你们加强对新设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教育部
2016年2月16日
新增备案
新增审批
主管部门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江西省 | 江西警察学院 | 公安管理学 | 030612TK | 法学 | 四年 |
江苏省 | 江苏警官学院 | 公安情报学 | 030610TK | 法学 | 四年 |
撤销
主管部门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陕西省 | 西北政法大学 | 边防管理 | 030603K | 法学 | 四年 |
浙江省 | 温州医科大学 | 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四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30503 | 法学 | 四年 |
教育部 | 中国矿业大学 | 社会工作 | 30302 | 法学 | 四年 |
2015年以前,法学专业一直处于只增不减的状态,自2015年开始陆续有院校撤销法学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