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告

学术之路 2021-09-17
首先关注一下近期收入情况
流量主

广告


请领取红包,520034101

其次请用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

最后,请把红包花掉吧

其次,关注2则期刊资讯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投稿平台正式上线

为规范审稿流程,更好地为广大作者、读者服务,本刊正式启用新的投稿平台。2020年4月30号前为过渡期,我们同时接受电子邮件投稿和投稿系统投稿;2020年5月1日之后,我刊只接受投稿系统投稿,请各位予以关注并请相互转告。感谢各位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登录《学报》新官网了聊更多内容!

投稿网址:http://gjjcgxyxb.ijournals.net.cn

中国法学杂志社全新官网正式上线

为更好地服务作者、读者和各界朋友,经过精心筹备,从即日起,中国法学杂志社全新官网正式上线!敬请新老朋友关注与支持!

网址:http://clsjp.chinalaw.org.cn

接着,关注研究生扩招信息

博士研究生扩招啦!(附近期博士招生动态汇编)

中央指导组:扎实做好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新华社武汉4月6日电(记者胡浩 赵文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指导组组长孙春兰率中央指导组赴武汉大学调研,研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孙春兰在武汉大学召开座谈会,听取湖北、武汉、在汉高校负责同志和毕业生代表介绍有关就业情况。她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重湖北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了很多帮扶政策,关键是抓好落实。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三支一扶”等就业计划规模,增加湖北高校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计划名额,完善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政策,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多措并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湖北、武汉和各高校要做好就业服务和指导,优化网络招聘流程,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有关部门要加强倾斜支持,坚决纠正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千方百计把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湖北研究生招生单位汇总

海军工程大学

湖北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黄冈师范学院

火箭军指挥学院

江汉大学

空军预警学院

三峡大学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武汉船舶通信研究所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

武汉大学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

武汉体育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长江大学

长江科学院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航空研究院610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最后,关注一下法律资格证书领取事宜


济南考区关于发放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青岛考区关于发放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颁发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公告
福建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及2019年法律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回信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领取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北京市关于发放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公告
根据司法部有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安排,现就重庆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二、领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司法局。
三、领证方式
实行网上预约、现场领取的方式。
预约时间为4月7日至4月9日。
请扫描公告中的申领地司法局二维码,填写《重庆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预约登记表》后完成预约。
四、其他事宜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申领地司法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不得代领。
2.按照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三级响应有关要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佩戴口罩,出示渝康码(健康码),测量体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排队领取,请予以配合。渝康码请提前注册。
3.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领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申领地司法局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领取。
4.香港、澳门和台湾人员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023-67086070,023-67086071


重庆市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