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官网消息,王轶教授已出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王轶,男,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199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8月至2005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05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被评定为副教授,2006年被评定为教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3、2014)、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等。主要从事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的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行政许可的民法意义》、《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作为债之独立类型的法定补偿义务》等论文多篇,出版《物权变动论》、《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等学术专著,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根据如上截图,我们可以知道王利明教授应该已经卸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