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拟开展这一教育改革试点工作,以后我师弟师妹们就多了!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的通知
教高〔2020〕545号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构建“三全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遴选10所左右高校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探索在双一流、特色骨干大学、应用型本科分类建设不同类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模式,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二、申报条件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已实施学业导师制的高校;
2.教师资源充足,师资结构合理,高层次教师占比较高;
3.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实行选课制度,学科竞赛组织得力,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明显;
4.学校能够提供工作开展所需的场地、设备,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
5.学校给予试点建设所需政策扶持。
三、遴选程序
1.申报高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明确本校试点工作目标、建设思路和特色,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开展试点建设。
2.具备试点建设条件的高校自愿向教育厅提出申请。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重点考察建设基础、人才培养模式、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等,按照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的原则遴选试点建设高校。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试点建设,是加强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省教育厅根据我省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对学业导师制试点建设予以政策倾斜,推动我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高质量发展。
2.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大投入,在人员、经费和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紧扣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积极探索中原特色学业导师制人才培养路径。
3.请申报高校将《河南省高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申报书》(加盖公章)、相关支撑材料(学校关于支持学业导师制试点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相关支撑材料)各一式2份,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如需邮寄,请务必使用邮政EMS。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hngjc1855@126.com。
联系人:陈庆峰 李立峰 电话:69691855
电子信箱:hngjc1855@126.com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方案(试行)
2.河南省高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申报书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
建 设 方 案
(试 行)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要求,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稳妥做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构建本科生学业导师制体制机制,激发教师育人内生动力,提升教师育人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守正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统一,准确把握育人规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把问题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出发点,突出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最突出、最普遍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协同联动,提升系统效益
正确认识学业导师制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协同联动,注重与各项教育综合改革事项相结合,注重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注重与其他领域制度体系相结合,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提升改革整体效益。
(三)坚持统筹谋划,推行先行先试
基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现状,抓好统筹谋划,科学论证,坚持底线思维,稳步推进,鼓励高校大胆探索创新,开展试点建设,注重总结经验,及时规范提升,为全省高校作引领示范。
(四)坚持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
按照我省高校分类发展思路,结合区域布局,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分类指导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精准施测,分类评价,形成较大改革成果。
三、主要目标
探索在双一流、特色骨干大学、应用型本科分类建设不同类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模式,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以学生为主体,发挥专业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倡导自主性学习;强化教师育人功能,帮助学生制订更具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明确学业方向和人生目标,通过课程学习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等途径,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动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三全育人的良好氛围。利用1-3年时间遴选10所高校开展试点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准确把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职责定位
学业导师制度作为学分制管理体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厘清在人才培养中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不同角色间的关系,明确学业导师职责定位,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业导师在学生专业选择、课程选择、学业生涯规划等学业发展上的引导作用,加强学业导师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开展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探索学业导师制下的新型教学方式,深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体制
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并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建立学校、院系、教研室多级管理体制,学校负责学业指导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院系负责学业指导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教研室负责工作落实,学业导师负责具体实施。实行学业导师聘任制度,遴选责任性强、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教师担任,严把学业导师质量关,有条件的可实行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保学业导师有能力、有精力去指导学生,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业计划。创新学业导师工作体制,根据学生所处学业阶段不同、个性化发展需求不同,可采取全程指导、专项指导、交流指导等多种方式。建立教授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
(三)不断强化本科生学业导师育人功能
教书育人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是落实高校教师育人功能,构建全员育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增强广大教师成为学生学业成长引路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业导师要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在选课、专业学习、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全方位的指导,激发学生专业归属感和学习兴趣;要引导学生参与科研或教改课题研究,参加专家讲座等学术活动等,培养学生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端正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善于利用智慧教室、新媒体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加强师生沟通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
(四)科学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激励考评机制
鼓励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探索建立适合学校自身学科专业特色的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激励机制,在教改课题立项、教师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建立本科生学业导师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学业导师的指导工作业绩和成效,重视学生评价。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学业指导工作评价结果纳入教学评价或年终考核,本科生导师制纳入到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引导行业企业支持地方院校实施“企业本科生导师制”,并纳入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条件。
(五)切实加强本科生学业导师队伍建设
加强本科生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坚持师德为先,对照“四有”“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标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学业导师队伍。重视本科生学业导师发展工作,利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师德师风、专业学习指导能力、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培训,提升学业导师指导水平,搭建交流平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并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指导本科高校学业导师制改革;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配套改革。高校要按照改革任务要求,结合学校学分制、选课制等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注重系统集成,形成改革合力,发挥改革最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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