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国家法官学院
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以下简称“城大法学院”)继续合作举办“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招生人数25名左右,学制一年。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与城大法学院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加强内地法官与香港司法界的交流,培养一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通英语,熟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的审判人员。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对象为经人民法院政治部推荐,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法官、法官助理。
英语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英语六级520分;(2)托福传统笔试595分或网上考试97分;(3)雅思6.5分。
城大法学院将在国家法官学院对报名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水准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将单位人事部门和高院政治部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英语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法官或法官助理资格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于2021年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名邮箱(609723605@qq.com <mailto:21936981@qq.com>),邮件命名为“2021年硕士项目+省份+姓名”,同时请将报名情况通报给本省招生负责人。《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国家法官学院统一制定,考生可于国家法官学院网站下载。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面试将在2021年3月进行, 请考生携带上述原件来院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学习时间安排
硕士项目学制一年,凡录取的学员将于录取后先在国家法官学院参加为期3个月的英语强化学习,后将于2021年8月中旬赴港脱产学习约10个月。
五、学位授予
学员需于2022年7月前修满所规定的24个学分、CGPA达2.0或以上,毕业者将被授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六、学习期间费用
面试成绩前15名的硕士学员的学费城大法学院将通过奖学金的形式赞助,其余学员需自行承担学费。另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及往返旅费需由学员本人承担。
七、招生咨询
国家法官学院
联系人:李文捷010-67559378 13683203945
杨林润010-67559246 15810138789
E-mail: 609723605@qq.com <mailto:21936981@qq.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邮 编:100070
国家法官学院网址:http://njc.chinacour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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