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推免政策调整:发表论文加分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
来源:武汉大学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管理育人成效,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本科生院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原本科生推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办法秉持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理念,以德为先;坚持追求卓越的高标准,引导学生潜心向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加制度的科学化、客观性与透明度,实施分类评价与代表作制,建立健全回避制度,严处违规行为。新办法旨在选拔出真正具有突出专长的、高水平、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答: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遴选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新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答:武大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分学院(系)下达指标,对有学生参加全国重大竞赛且成绩突出,在体育、艺术全国性比赛获奖的学院(系),学校适当给予奖励名额,各学院(系)按照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推免工作任务。
答:考虑到部分同学因参军入伍、转专业等原因而发生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新办法规定学院(系)可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答:考虑到部分学生在由高中进入大学的学习环境转变中,未能快速适应,导致学习出现暂时性困难。在及时调整学习状态后,又重新取得优异的成绩。针对类似情况,新办法中重新定义了课程不及格情况,成绩优秀,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的学生均可申请推免。
答:新办法要求推免生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小语种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答:新办法采取分类评价,分别发布了普通学生、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有体育特长学生的加分指导意见。
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
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
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
学校每年公布学术、体育、艺术活动加分指导意见。
答: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按照其所在院系的推免细则要求,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允许港澳台学生申请推免,这既符合港澳台学生培养质量大幅度提升的现实状况,也有利于保障武大港澳台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答: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答:新办法要求各学院(系)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答:新办法规范审核认定加分活动,学院(系)在审核认定加分活动时,需组成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体育艺术加分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答: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新办法规定需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论文、学科竞赛等加分活动,须在推免系统和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答: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答:为保证推免流程的规范性,提升推免制度的客观性与透明度,新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
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答:为保证推免流程的公平公正,新办法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并严格监管。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系)报备声明。
各推荐院(系)要制定本单位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答:为保证推免过程的公平公正,新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从严处理。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答:新办法规定推免生发表论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具体期刊和会议种类,由学院在此基础上进行认定。
答:新办法规定了可以加分的学科竞赛的种类以及部分学科竞赛的加分上限,关于推免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
学科竞赛有A、B、C三种类型,每个学生B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50%,C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20%。
答:A类竞赛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B类竞赛为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项目和学校立项的国际赛事。
C类竞赛为学校立项的其他赛事。
答:关于推免生获得专利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由学院认定。
答:符合如下情况,其10%的学术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大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和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
答: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及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非阳光组)比赛获得前八名,其20%的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达到学校基本条件即可申请,具体赛事种类和单项种类由体育部认定。
答: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其10%的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其专业活动得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在国家级、省级、校级活动中参演,其专业活动得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比赛、演出的种类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
答:新办法旨在选拔真正具有突出专长的学生,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
答:新办法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正当权益,坚持严格管理,全面维护推免公平公正。
新办法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新办法严格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并要求组织答辩。同时新办法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并严格监管,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学校依纪严肃处理。
新办法通过立规、执行、监管等多种渠道,多管齐下,全方位力保推免流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本文转自“武汉大学”微信公众号(id:luojia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