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人才招聘启事(常年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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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中山大学法学院进一步发展,诚挚欢迎有志于教育事业和法学研究的优秀学者加盟我院。
一、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由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手创,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2017年9月入选全国36所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中山大学现由广州、珠海、深圳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毗邻港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成为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人才输出地和智力支撑平台。
中山大学法学学科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历史悠久。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停办。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著名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出任首任系主任。2001年9月,中山大学复建法学院。根据2020年英国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全球排名151-200,我国内地共10所法学院校进入世界200强,中山大学法学院位列第9名。
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1个专业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1个专业方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创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
中山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不断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并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荷兰、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法学院或法律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每年主办高水平国际学术研讨会。
二、招聘学科方向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含知识产权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学、港澳基本法研究。
三、招聘岗位
(一)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1.领军人才: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与此相当,或者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青年杰出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国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43周岁。
3.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年龄不超过38周岁。
4.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科研背景良好,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和较好的发展潜力,需取得最高学历不满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专职研究人员
1.特聘研究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后、讲师或者助理教授工作经历的人员;原则上取得不少于3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适当减少;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历申请者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8周岁。
2.特聘副研究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经历过严格的学术训练,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原则上取得不少于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减少到1项;年龄不超过38周岁。
3.博士后:年龄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提交个人中文学术简历至法学院联系人郑老师邮箱。
2.根据学院通知,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本招聘信息常年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邮箱:zhlwei@mail.sysu.edu.cn
电话:020-8403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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