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留普通招考,176人
河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招考类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河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招类考生初试公告
河北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河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56人
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和《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保证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基本原则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防疫政策,今年博士招生考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确保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考核要求,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校的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精准确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调配招生名额,审批各招生学院(中心)上报的实施细则,对有关政策调整把关负责。2.各招生学院(中心)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和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细则》,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3.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对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配合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开展工作,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考试安排实施“申请—考核”制的专业按照学院(中心)公布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普通招考制的专业由各招生学院(中心)制定、发布本学院(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对招考的具体时间、具体内容和成绩计算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自主开展初试、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1.准考考生凡是完成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生成正式报名编号)、成功缴纳报名费并按规定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了报名纸质材料的考生均为准考考生。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5月3日——5月15日下载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准考证》上各科目考试时间为空,具体考试安排参见报考学院(中心)发布的招考细则。各考生《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打印即可。下载打印后直至考试结束期间不得在正反面任何区域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每场考试均须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丢失须提供《学位证书遗失证明书》、国外学位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备查验。3.初试安排(1)考试时间:于2022年5月1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中心)确定。(2)考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确保双机位。链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考生考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考生所处考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我校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考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3)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为100分,科目名称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考试内容:招生学院(中心)根据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专业特点及培养需求,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涵盖对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等要求请参见招生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5)初试面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结果当场封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6)考试资格审查。考生考试前须按照各招生学院(中心)的要求通过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⑤各学院(中心)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7)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划定:学院(中心)公布各科目初试成绩,并划定外国语及专业课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4.复试安排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1)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软件与初试使用软件一致。(2)复试时间: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中心)确定。(3)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审核和面试两个环节。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等)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4)复试小组成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四、录取工作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核算方式及录取流程依据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执行。2.普通招考制考生的初试为合格性考试,初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院(中心)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程序如下:(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外国语、业务课成绩顺序排序。(3)在初试结束后复试前,各学院(中心)可视实际情况,组织考生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改报导师申请。(4)各学院(中心)未完成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再次分配。3.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发现有其它违反博士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赤峰学院考生与普通招考制、“申请-考核制”考生一同参加报考学院(中心)组织的初试、复试。复试阶段,各专项计划指标单列,按照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5.“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制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6.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10日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8.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研究生院视实际情况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五、违规处理考生应诚信考试,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及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考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六、相关联系方式1.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2-5079489电子邮箱:hdyjsy@hbu.edu.cn2.河北大学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电子邮箱:hdjw@hbu.cn3.快递接收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为确保邮件接收无误,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接收人:王老师电话:0312-5079489辽宁一学校3天报告177名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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