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的说明及对比(2011年)
一、修订说明
(一)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与基本原则
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国家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使本科专业目录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目标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有利于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指导性和开放性本科专业目录。
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遵循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原则。专业目录修订应保证专业的划分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逻辑,做到科学、系统和规范;应具有前瞻性,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人才培养口径,为新兴学科发展留有空间;应体现延续性,尊重历史,有所创新。保留符合规律的、成熟的、社会需求较大的既有专业。同时,要根据国家发展、科技进步、市场需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要求进行调整。
(二)修订工作过程
2010年3月,我部发出关于征求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正式启动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到2010年6月底,有19个地方教育行政部门、4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3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反馈回了300多条意见和建议。
2010年9月,我部召开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专家会议”,成立了12个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学科组和1个综合组,并就专业目录修订的前期调研成果、专业目录国际比较研究成果以及下一步修订工作进行了研讨。
2010年9月至12月,各学科组深入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开展专题研究、召开研讨会或论证会、组织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200多所高校(单位)、近千名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各学科门类的专业目录修订方案。
2010年12月,我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明确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要求等,对做好修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综合组对12个学科组的修订方案进行了整理、归纳、分类,提出了汇总方案并反馈给学科组再次征求意见。我部对修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召开多次了专题研讨会。经反复论证,综合组在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修订一稿》。
(三)修订内容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本目录》(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自设特殊专业名录》(以下简称《专业名录》),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基本目录》内的专业一般是比较成熟、布点较多、稳定性好、共识度高的专业。《专业名录》是在统计高等学校根据学科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创新人才培养特殊需要设置的专业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修订一稿》以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基础,对《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和1995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所列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和备案的目录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等所有专业进行了重新论证,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必要调整,并将修订后的专业相应归入《基本目录》和《专业名录》。
为方便比对、分析,本次下发征求意见的《修订一稿》将《基本目录》和《专业名录》中的专业按专业代码顺序排列,并对拟列入《专业名录》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M”,以示区分。待修订完成正式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时,《基本目录》和《专业名录》将分别公布。
《修订一稿》与原目录相比,增设了艺术学门类,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含原目录71个专业类和2个目录外专业类)调整为91个,并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中的一级学科基本对应;专业由原来的621种调整为443种,其中《基本目录》专业339种,《专业名录》专业104种。《修订一稿》未包括有关部门、高校(单位)、专家组织和个人提出的建议新增加的专业。
(四)本科专业目录编制与管理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为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教育部正在组织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改革专业目录管理与专业设置管理。该《规定》的修订工作将另行征求意见。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统计表
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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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研究生培养事业蓬勃发展,2022年招生情况发布!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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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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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复支持贵州省、江西省高校新增博士授权点建设(附考博经验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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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两所院校法学一级博士点!
在京其他部门直属院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12000余人!
在京其他部门直属院校名单(非京属、教育部直属),仅1所为非研究生培养单位!
官宣:全国博士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一级学科博士点统计分析即将发布!
2020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
202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研究生招生3.05万人(博士1201人)
云南省2021/2022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1133人,硕士生21878人
2021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6331人,硕士生56439人!
浙江省地区高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达到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