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关于公示2022年学术型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公示法学院2022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一、可招生计划数及进入复试名单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可招生计划数 | 硕博连读 |
030105民商法学 | 1 |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
030107经济法学 | 1 |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2.已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主动申明。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复试名单等请查看学院主页(https://www2.scut.edu.cn/law/)。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ExamineeView.aspx下载的复试通知,并根据学院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复试
时间:5月24日
1. 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分钟,综合素质考核15分钟。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
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含英文问答)。PPT内容包括:2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该部分用英文汇报);4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4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
2.复试流程
(1)报到时间:5月24日14:30
(2)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9楼北座202室
(3)复试顺序:复试秘书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4)复试纪律要求:
①复试时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②考生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③复试期间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不得随意外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也不得在考场区域附近逗留。
④已完成复试的考生应迅速离开复试现场,不可和未完成复试的考生接触交流,否则均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综合素质考核×90%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复试成绩
5月26日后,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学院公布的申诉时间内提出。
五、录取原则
1. 学院按各专业可用招生计划200%的差额比例,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双向选择名单(名单内考生可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在比例范围内,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双向选择名单。
2.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能否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依据。
3.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考生,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双向选择
考生与导师沟通进行双向选择。考生联系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师生确定互选后,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无法双向选择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
拟录取考生按照学校后续发布的通知自行在研招系统打印《考生现实情况复审表》《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合格者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八、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了解相关问题:
1.学院:020-39380303 邮箱:lawyutao@scut.edu.cn
2.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邮箱:adyz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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