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男子租房开饭店_就是不给房租!还占着房子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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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的见证之下,含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对一起房屋租赁案件进行了房屋腾退,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2013年11月,龙亢置业与肖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肖某租用龙亢置业公司商业用房三间用于开饭店,并按期支付租金。但肖某租用后,一直拖欠房租不付。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龙亢置业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房租。案件经过法院审判后,进入了执行程序。迫于执行压力,肖某支付了房屋租金。然而好景不长,第一次法院强制执行的风头刚过,肖某又再次玩起了拖欠房租的把戏,一拖又是两年多。龙亢公司无奈,只得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面对如此租户,龙亢置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案件经过审理宣判,很快又进入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肖某,并前往饭店与肖某沟通,但是肖某早有预料,已将饭店关门大吉。一时间,法官也无法找到肖某本人,案件因此进入僵局。
执行法官在充分考虑后,决定分步骤推进案件。一方面,通过张贴公告,公开告知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要求肖某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尽快搬离租用房屋;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寻找可能联系到肖某的人,希望其告知肖某法律义务,督促肖某尽快搬出。
在法院公告给予足够宽限期后,6月5日上午,含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近30人来到租赁房屋处,对房屋予以强制腾退,并在当天上午将房屋交付给了龙亢置业公司。
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向市、县人大代表以及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讲述案件情况
工人正在开锁
执行干警统计留置财务清单
工人将留置财物搬出
人大代表见证房屋腾退
被执行人家属前来主动配合执行
围观群众热议执行
全程见证了房屋腾退的县人大代表华宇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了含山法院“江淮风暴”行动,我认为这次行动组织严密,行动高效,依法合规。总体来效果,社会反响都非常好,人民群众也非常满意,严厉的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维护了社会公信。”
徐晋 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