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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专题(十四)| 居家学习实践两不误,勤工助学拓展新形式~
2月24日起
学校全面开启线上上课~
新学期 新气象
一个惠及小伙伴们的重磅项目也随之启动啦
那就是曾经拯救无数吃土少年的
勤!工!助! 学!
没错,她又双叒叕来啦!
校内各用工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2月24日开始,学校采取“线上开学不返校”方式,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在此期间,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和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有效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根据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保障方案》,特开放部分线上勤工助学岗位,协助保障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岗位类别
疫情防控期间,开放的岗位必须为本科生可通过线上完成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分为两类:
1、原岗位设置中可线上完成工作的岗位,如新闻采编、推文制作、网络编程等。2、新增部分可服务于线上教学和管理的岗位,如课堂协查、教学辅导、数据统计等。
所有岗位需重新走线上申请审批流程。疫情结束后,原有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工作形式将逐步恢复,具体将另行通知。
工作安排
1、岗位申请(2月26日—2月29日)
疫情防控期间开放的岗位均为临时岗位。校内各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登录“智慧学工—勤工助学”系统,提出岗位需求。2、学工部审批(3月1日—3月2日)
学工部将依据用工单位提交申请内容,在3月2日前完成岗位审批。审批后,各用工单位开始择优招聘学生。3、学生申请(3月3日—3月10日)
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根据自身意愿,在“智慧学工—勤工助学”系统内,向用工单位提出上岗申请,经用工单位录用、学工部审核后,可正式上岗工作。工作要求
1、合理设岗。勤工助学岗位不得取代教职工的本职工作。各用工单位应从防疫大局出发,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保证学生安全前提下,经请示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提出岗位申请。
2、科学管理。各用工单位应在学生上岗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醒学生居家工作期间,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在确保学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学生工作任务,并如实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评价及考核。3、协同育人。部分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济困难,学校正积极对他们进行帮扶。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线上勤工助学工作,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更能提升学生自信及其综合能力。各用工单位在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过程中,应主动关心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对学生开展业务技能指导,让学生在实践中成长,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成效。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2月26日
具体操作流程:
1、用工单位提交岗位申请
负责老师登录“智慧学工—勤工助学”系统,申请发布新岗位。填写“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请选择“临时岗位”,结束时间暂时填写至“2020年3月31日”,如3月底疫情未解除,岗位可顺延使用)、“用工人数”、“月工资”(不超过350元/月)、“联系人及电话”、 “岗位要求”、(工作内容请务必认真填写,将作为重要审批依据)等信息,填写完毕(不留空白项)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2、学生申请
学生登陆“智慧学工—勤工助学”系统,进行岗位申请。在“招聘公告”中通过搜索“用工单位”或“岗位名称”找到自己想要申请的岗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其中“课程情况”中勾选表示有课,填写完整后提交申请即可。申请当然是一tick过啦~线上上课,在家办公既能学知识,还能拿工资简直美滋滋呀~
编辑 | 张宁
审核 |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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