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得赦免的基督徒,如果犯罪了还能去天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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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小琪 ♥ 编辑:心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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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君:如果您还没有罪得赦免,请参考一下福音讲解 (张牧师生命生活50讲系列),当准确的悔改赦罪之后,阅读本文才能更加条理清晰。
(李宪牧师)
在我传道当中,偶尔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主张着,“我们得救之后,如果重新犯罪救恩就会被取消,永生会丧失。”这样的人最起码连 “永生,即永远的生命” 的意思都没弄清楚。
有权威的国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的:“永远” 就是 “无论何时都持续的,没有止境。” “永远” 希伯来语的意思是 “没有尽头的时间的持续”。
假如藉着神的恩典所得到的这生命,由于某种理由而丧失掉或被取消,那么一开始就不能说是得到了 “永远的生命”,而是得到了 “时限的生命,有限的生命。”在圣经里有一生(Life TIME)和永生(Eternal Life)一词。“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约一2:25)‘一生’ 是指一次就结束的人生。 ‘永生’ 是指没有止境的人生。
本来我们的灵魂是从神那里来的,所以我们思慕永远的世界。灵魂的本体离开肉体之后,不论是在天国还是在地狱,都是永远地活着。但是圣经里所说的 ‘永生’ 不仅仅是指我们的灵魂永远的不死,活着,更确切的是指我们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了所有的罪,得到了成为神子女的权势,在天国里永远地活着。我们读圣经相信耶稣重要的理由之一,就是为了得到这永生。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
因着罪我们临到死亡,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永远地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所以我们永远地避免了死亡。
“……,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因此,我们得到了永远的生命。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约6:47)
这永生100%是靠着神的恩典得到的,不是靠我们的劳苦和努力得到的。人的行为对耶稣基督的功劳不会造成影响,人的缺陷无法拆毁在天上牢固立定的耶稣基督的应许。因此,永生不是藉着人的善行来获得和保存,也不是藉着人的恶行而被取消的。我们罪得赦免之后,称义得到永生,蒙到恩典的基础,就是耶稣基督所流宝血的能力和不变的应许。在那十字架上所流宝血的能力和不变的应许里,我们称义,得生命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
假如,我们所得到的救恩是靠我们的行为来维持,那么我们的行为不完全时,我们的义就会被打破,永生就只能丧失掉。我得救之后有时也过着愚拙的、恶的、羞愧的生活,但是即使这样,神仍然向着我这样的人打开心门、施加恩典、并不反悔仍然引导、等待并使用了我。
一想到这样的主,就非常感谢。即使我们失误,陷在罪的诱惑当中,神向着我们的应许却不变。我们犯罪时,‘我们的义’会倒塌,但‘神的义’是不会消失的,神永远是善的,永远是不变的一位。
无法丧失的救恩
我们的罪恶和缺陷绝对不能使救恩变成无效,也不能使永生丧失。在圣经中有很多这样的证据是非常确实的。我们想一想,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接受了神的呼召,离开本地、本族、父家之后,他的行为完全吗?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罗4:2)
信心之人大卫也是一样,不是因为他的行为完全才成为义人。他的部下在战场舍命争战时,大卫睡觉起来之后,看到忠诚的部下之妻拔士巴沐浴的情景,把她带来奸淫了,然后卑鄙地掩盖了自己的罪行。但是,那时大卫的救恩丧失了吗?不是,诗篇51篇12节中祷告说,主‘救恩的喜乐’得到恢复。并没有说丧失的‘救恩’得到恢复。
无论是亚伯拉罕还是大卫,是神的应许抓住他们,并不是他们一直抓住神的应许。我们得救之后,神的应许和援助之手,神的教会和仆人们抓住我们、引导我们的缘故,与我们毫无相关地会蒙到恩典。
在哥林多前书5章中可以看到在教会中发生了淫行。是在世人身上都很难找到、羞于启齿的淫行。已得救的人却卖给撒但,竟然收了自己的继母。使徒保罗向着这样的人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前5:5)在这里,保罗说的并不是得救的人不论犯什么罪都能去天国,犯罪也没有关系。也不是说得救之后为了不犯罪我们得努力。
是即使犯了这样罪的人,如果他分明得救了,那么灵魂的救恩是不会被取消的。神向着与神的心远离,被肉体的情欲和世界牵引而生活的神的子女,不断地劝勉和责备。为了让他们从随着肉体的生活和罪恶的路中回转,必要的话,有时也惩戒他们。但是最终不回转,成为撒但的奴仆,使神蒙羞,使教会黑暗的话,也会使他们灭亡的。
不成为福音的绊脚石,使教会洁净是为了指教我们基督徒应过怎样的人生。不论是谁都有可能骄傲,也有可能陷入罪的诱惑当中,也有可能失误。我们心里不愿意接受神时,神如果放任我们,我们就只能那样生活。
但神并不是把我们放在罪中,而是不断地赐给我们话语,惩戒我们,并引导我们的缘故,我们能够回转。神的圣洁我们能够有份,惩戒的目的不是惩罚。惩戒是爱的棍棒。
“……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0,11)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但我的慈爱仍不离开他,像离开在你面前的扫罗一样”(撒下7:14,15)
想到“惩戒”“鞭打”这样的话时,我们虽然害怕。即使这样,神也向着我们说慈爱仍不离开我们。想起这应许的时候,是多么的感谢啊!神依旧施加恩典,不收回他的怜恤。神即使在震怒中也是不忘记怜恤的一位(赛54:8)
彼得三次不认主,第三次在人前诅咒并起誓“我不认识”时。那时彼得的救恩被取消了吗?
彼得通过那件事情发现了自己真正的面目,否认了自己 (舍己),成为依赖话语的人。主在彼得不认主之前已知道了彼得会不认主,彼得明白了与他的面目这无相关地爱着他、引导他的主的心,他真的只能成为那爱的俘虏。成为主爱的俘虏的人是最幸福的。
被照一次之后堕落的人
几天前,我和一位教会的执事交通,“我们得救后,如果堕落犯罪的话,就再也没有悔改的路,只能遭受灭亡。”她被这样的想法捆绑,特别是因为对媳妇的怨恨感到非常痛苦。我给她讲了福音之后,给她解释了话语,“这么简单…”她心里面感到非常平安。
一次得到的救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能丧失,举个例子:我们赛跑时,出发后跑的当中即使摔倒了,也没有必要回到原处重新出发。在摔倒的位置重新站起来向前跑就可以了。
我们得救之后,凭着信心奔跑时不可能因堕落救恩就变成无效,重新回到没有得救的位置再得救一次。罪人即使奔跑,他仍是罪人。义人即使跌倒,他仍是义人。
假如因着我们得救之后堕落了,得重新回到得救前的位置重新得一次救恩的话,耶稣就得重新为了洗净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被钉而死。那就等于把耶稣二次钉在十字架上;这是轻视已赦免,我们罪的耶稣基督宝血的功劳和永远的恩典。
也就是说只靠耶稣一次的死把我们从将来所要犯的罪中拯救出来是不足的意思。耶稣基督的死很充分洗净我所有的罪,主为世人的罪流了宝血。(约一2:2)在人的想法中无法饶恕的罪、受到很大良心谴责的罪、经常犯的罪、难以启齿的罪、将来所到犯的罪,“所有的罪”都赦免了,那功劳是不变的。神的应许不变,那我们得救的事实也是不会变的。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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