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鑾齋《中西中古稅制比較研究》出版(附:馬克垚/序)
作者: 顧鑾齋
出版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年: 2016-3-1
頁數: 508
定價: 198.00元
裝幀: 精裝
ISBN: 9787509787649
內容簡介:本書提出并探討了以下問題:賦稅基本理論的概念,中西中古賦稅基本理論的異同,稅權的歸屬與行使,賦稅的徵收、支出與管理,主稅項的演變和轉換,稅收組織,賦稅結構,特色稅項與稅法,商稅和關稅的品質及其與資本主義萌芽的關係,中西中古賦稅史的演化路線,等等。從而解答了:同為傳統農業社會,為什麼中西中古社會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經濟政策體系;應當怎樣認識中古農業國家必然以農業稅作為政府財政基礎的傳統結論等問題。
作者簡介:顧鑾齋,男,1954年11月出生于山東博興。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獲曲阜師範大學學士學位;1989年獲北京大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天津師範大學博士學位。1998-2002年,任曲阜師範大學教授;2003年至今任山東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西歐古代中世紀史、英國史、經濟史、文化史、中西中古歷史比較、西歐中古文明的憲政精神等研究。
目 錄
前言 比較研究的魅力與難度/1
緒論 中西中古稅制研究述評/14
總論 基本理論
第一章 賦稅基本理論/39
第一節 概念/39
第二節 概念的界定/41
第三節 賦稅基本理論/53
第二章 文化現象的內在邏輯/77
第一節 中國/77
第二節 西歐/94
第三章 由所有權形態看賦稅基本理論/110
第一節 “低度私有”的所有權形態/111
第二節 賦稅基本理論的分野與殊途/120
第四章 賦稅基本理論與稅收體制/125
第一節 稅收體制/125
第二節 稅收主項/150
分論 賦稅制度
第五章 稅權歸屬/223
第一節 稅權歸屬問題/223
第二節 稅權歸屬差異/229
第六章 賦稅組織/255
第一節 制稅機構/255
第二節 管理機構/271
第三節 審計組織/283
第七章 賦稅收支/293
第一節 王權、國家與政府之間的關係/293
第二節 賦稅徵收/296
第三節 賦稅支出/316
第八章 賦稅結構/330
第一節 相似的起點/332
第二節 演變的分途/333
第三節 結構的差異/347
第九章 特色稅項與稅法/352
第一節 協助金問題/352
第二節 稅收習慣問題/391
結 語/424
附 錄
與英國史家論英國中古稅制中的授予問題/429
主要參考文獻/444
索 引/457
後 記/474
《中西中古稅制比較研究》序
顧鑾齋的《中西中古稅制比較研究》即將出版,我有義務為他寫幾句話,表示推薦和祝賀。
第一,賦稅研究雖然不少,但把中國和西歐結合起來做比較研究還不多,因為這樣難度相當大。但顧鑾齋還是不畏險阻,砥礪前行,經近20年之努力,做出了可喜的成績。不惟如此,顧鑾齋的稅制比較研究,更上升到理論的層面,根據中國和西歐的稅收制度實際,創建了完整的稅收理論體系,這就是一個巨大的創新了。這種發前人之所未發的工作,需要相當的理論勇氣和實事求是、綜合分析的邏輯力量,應予以充分的肯定。
第二,顧鑾齋的稅收制度理論,按我的瞭解,是一個相當宏大的理論,它分為基本理論和專項理論兩種,賦稅基本理論在西歐古代比較明顯,表現為“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同意”等,而古代中國缺乏這樣明確的理論,作者將其概括為宗法君主論、家天下和“王土王臣說”;專項理論中西方也不相同,中國正稅的徵收,多采“量入制出”,而正稅之外的徵收則采“量出制入”;西方則“量出制入”還主要限於實踐領域,沒有文字的概括,所以表現為賦稅基本理論和專項理論二位一體。顧認為,中國歷史上很早就建立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帝國,而且是家天下,天下之人、天下之財,都是屬於天子的,也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種基本理論就暗含著天子可以隨意徵稅的資訊,而且納稅人也認為事情本該如此;西方的“共同利益”是指王國內居於社會上層的各群體、各個體利益的一致性。共同利益是國王徵稅的工具,也是國民抗稅的武器,如果所征的稅不能證明是為王國的共同利益,就要受到反對。共同利益還必須成為共同需要,才可以徵稅。而共同需要一般就是如戰爭等緊急狀態,使徵稅成為不得不進行的理由。有了共同需要,還須“共同同意”,即王國內社會上層群體一致同意,方才可以徵稅,這在西方賦稅基本理論中處於最高地位,具有決定性意義。即徵稅必須取得臣民同意。所以如此,是因為文化傳統就不相同,中國從堯、舜、禹的禪位傳說開始,就顯示出歷史的專斷性質,以後歷經夏、商、周以至秦漢帝國,更建立了宗法君主制、家天下、王土王臣說,這既是立國行政的基本理論,也是歷代王朝聚斂課征的賦稅基本理論,這種基本理論導致君主對賦稅徵收的隨意性,缺乏監督制衡機制,缺乏法律約束。而西歐文化由古典文化、日爾曼文化、基督教文化三種文化組成,三種文化都富含民主精神,協商、同意的原則在政治、經濟、法律、軍事、宗教等領域無不存在,到13世紀,就由法學家、神學家、思想家們提煉和概括而成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同意的基本理論。
第三,顧鑾齋本書,更對古代中西賦稅體系,根據比較詳盡的史料,進行了討論和辨析,其中不乏亮點:他對賦稅制度如何制定,如何徵稅,主要內容等都進行了分析。指出中國是賦稅財政大權由國君獨攬。包括賦稅建制,賦稅征免,稅項立廢,稅額增減等,無不由君主決定。他還對中國古代賦稅發展的過程進行了實際的說明,指出中國的稅制有變化而無變革,即只有量的變化而無實質上的變革。西歐則是徵稅要經過協商和議決的過程,國君要徵稅,需要取得納稅人的同意,所以首先就得協商,協商形成一定組織,產生了貴族會議,以後更發展成為國會和三級會議等,進而產生了英國的議會,取得了制稅權,總觀西歐,中世紀是稅制形成的關鍵時期,如納稅人、議會、分權、制衡、協商式稅制等,都是中世紀形成的。
顧鑾齋具體分析了中西稅收項目歷史上的發展變化,中國的賦稅史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春秋戰國至南北朝,這時人頭稅佔據稅收總額的絕大部分;第二階段從隋唐租庸調製到明末一條鞭法的頒行,這時大量削減人頭稅,加大土地稅徵收;第三階段從明末一條鞭法的推廣到清代攤丁入畝的實施,最終確立了土地稅獨大的地位。在這些轉換的過程中,有關官吏也進行深入的討論、爭論,最後經皇帝決定,頒佈施行。除了人頭稅、土地稅外,中國歷史上工商稅也佔有相當的比重。因為中國古代工商業不斷發展,到了宋代,一度工商稅在整個稅收中超過50%,反映了工商業的發達。但由於中國古代王朝都實行重本抑末、重農抑商政策,妨礙了工商業的發展,所以工商稅不能成為主要稅目。西方,以英國為例,本來是以土地稅為主的,後來又開徵人頭稅,這些都遇到困難,而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英國的主要稅收就轉變成了工商稅。顧還從所有制方面分析了中西賦稅不同的原因和影響。本來中國和西歐古代都存在土地國有制的法律形態,所以當時存在的土地私有制都是一種低度私有,稅地應該是當時的正常形態,可是中國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稅地與稅人具有可能性和必然性。而西歐因為動產稅與工商稅成為稅收的主體,這種收入在人民心目中作為私有財產的觀念清晰而牢固,所以影響了賦稅理論的制定與實行。
本書還對中西賦稅的管理、審計、收支進行了比較研究。中國採取國家財政和帝室財政分開管理的辦法,機構完備,門類齊全,分工細密。把國家財政和帝室財政分開管理,可以保證國家有需要的用度,而且也可以限制帝室財政對國家財政的侵佔。歷史上時常發生帝室費用不足因而侵佔國家財政經費的事,當然如果國家財用不足而情況又十分緊急,也會把帝室經費撥付國庫使用。中國的財政審計制度分為兩條線索,一條是由行政組織行使審計權力,一條是由監察機關行使審計權力。審計制度最終形成了獨立而單一的組織,技術進步,權力集中,審計方法嚴密有效,保證了皇帝對財政的控制。西歐也存在著國王審計和議會審計兩種辦法,但不像中國那樣完善。關於賦稅的徵收和開支方面,本書也對中國和西歐分門別類地做了介紹,其特點是中國的收支大體都由皇帝專斷,西方則協商的內容比較多。
本書也有一些可補充之處,如歷史上無論中國和西方,都存在著歲用不足的問題,而且越來越嚴重。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是因為統治者窮奢極欲、誅求無厭,還是因為軍事開支不斷增加?各國又採取了哪些辦法解決這一問題?這就涉及整個國家組織、社會結構的內在因素了,希望作者在以後的著作中關注、研究這一問題,求得解決。
總之,本書是一本經過仔細研究、精心構建而形成的著作,在我國的賦稅史研究上可以說開創了新局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績。當然,新思想、新理論,是需要經過讀者、同行的審視和考驗的,你的理論是否正確,你的史料是否充分,是否準確,留待大家研究。希望通過時間的考驗,使這一著作更為完善,使我國的賦稅研究更有進步,則幸甚。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馬克垚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