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2起事故,200余人被判刑,最高死缓!
一起起生产安全事故
夺走一条条生命…
一个个美好的家庭
因事故变得支离破碎…
一波波事故责任人
因责任未落实锒铛入狱…
小编整理了近几年受关注的
12起事故案例的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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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获刑人数来自媒体报道,并非全部。有些事故并非一次审判,有些审判结果没有被报道,有些由事故引出的其他行贿、渎职案件另案处理,牵连人数也不包括在内。)
12起事故,200余人被判刑。
其中刑期最高的是天津港爆炸案中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判死缓。
桃子沟煤矿的法人代表和业主,也都因“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多数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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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终审维持原判
原法人代表罗剑、煤矿业主李贞元等4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至20年。其中,罗剑和李贞元作为煤矿业主,为追求经济利益,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原矿长张长勇等8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6年6个月。
7名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至7年。
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冯怀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李迺峰(副局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材料产业处原处长张铁强(正处级)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原副处长孙成义(副处级)有期徒刑三年、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科原科长张宝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原副处长邢玉庆等8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
原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处负责人兼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本哲等6人犯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
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烟花危化科原科长卢建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原副局长王萍有期徒刑三年。
长沙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原科长胡春瑞、原副科长龙敏、原副局长柳铁进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三年。
长沙市质监局生产质量监督处原处长朱楚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原中队长陈刚、原干警周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西城分所查验岗原民警师耀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分别在中荣4号厂房除尘系统、生产工艺和布局及安全防护等事项上违反国家规定,严重不负责任,此3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陈艺作为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被告人黄惠林作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被告人叶锡君作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11人,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未认真履行落实、监督等职责,致使中荣公司爆炸的事故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和排除,此11名被告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以上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河南鲁山养老院特大火灾事故案16人判刑!
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范花枝、彩钢板房建筑商冯春杰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9年有期徒刑,罚金50万元和6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0万元。
康乐园老年公寓副院长刘秧、马爱卿、消防专干孔繁阳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翟会廷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铁九伟、王占文、高峰、梁凯、孙建设等1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董事长 于学伟 |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70万元 |
副董事长 董社轩 总经理 只峰 |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其他10人 | 判处三年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
益相龙公司董事长龙仁福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绿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菊如、红坳受纳场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敏武等23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蒙敬杭滥用职权,还收受贿赂人民币2492.5664万元、港币80万元,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依法追缴赃款,上缴国库。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原局长彭水清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依法追缴赃款,上缴国库。
深圳市光明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敏锋等其余1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七年到三年不等刑罚。
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河北亿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运平以及该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执行经理吴志光、河北省魏县奉信劳务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7号冷却塔施工队队长白书平、中南电力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王松、上海斯耐迪公司丰城发电厂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胡东胜、丰电三期工程部土建专业工程师廖辉寿等14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电力质监总站监督处负责人白洪海、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冯卫、丰城市工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涂爱平等9人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七人作为辛家煤矿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取得煤矿负责人或管理员相应资质证书、不具备相应任职学历,,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煤矿多次出现瓦斯突出预兆、生产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前提下,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指令,擅自生产。
法院判处黄某、王某良有期徒刑2年;邓某民有期徒刑1年10个月;鄢某、向某平有期徒刑1年8个月;张某安、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此外,巴东县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股股长谭明林、巴东县茶店子镇安监办主任易勤平、巴东县茶店子镇政府驻辛家煤矿安监员陈国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州检察院逮捕。
►江西致10死13伤的“唱天下”火灾7责任人判了!分包分包再分包,全无资质!
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丁某甲等七名被告人一年八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重大责任事故案宣判!企业负责人被判刑7年!
金誉石化公司、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负责人马开卫未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安全生产实际管理职责严重缺失,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管理责任,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四年或六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 本文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应急管理
❒ 编辑:张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