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陋习树新风 绿色平安度清明 请收好这份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居民朋友们: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清明节祭扫工作,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清明节,武清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文明祭扫,树立新风
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践行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采取踏青遥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文明环保的方式缅怀亲人。只要心意诚,一束鲜花、几杯酒水、几句心里话,足以表达缅怀之情。
践行《条例》,安全祭扫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参加祭扫的市民群众应合理安排时间,实施错峰祭扫,祭扫时需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登记等检查。严格落实全面禁烧规定,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厚养薄葬,节俭祭扫
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扫墓供品不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文明形象,让我们携起手来,摒除陋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市民,树立时代新风。
温馨提示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
(二)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
编辑:文明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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