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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管“渣土车”出入工地
为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护城市环境,遏制渣土运输车辆的无牌无证、污损牌照、灯光不全、沿途撒落污染路面、闯红灯、不避让行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人身安全。自2019年5月1日起,对涉路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渣土运输车辆责任制管理,对出入施工区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视频采集监管。
涉路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每个渣土出入口设置两组以上可连接互联网或专网的渣土运输车辆出入专用监控摄像装置。监控摄像装置须具备夜间清晰拍摄功能、连续拍摄及储存影像功能(存储周期为1个一月以上)。此摄像装置只能用于施工区出入口及清洗平台监控。须派专职人员对摄像装置进行管理和维修。
涉路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提前半日向交管部门上报渣土车运输情况,明确渣土车号牌、行车路线、责任人、联系电话等。
期间,交管部门将对视频监控情况随时进行查看,对渣土车驶出施工区域前,专职人员落实监督检查情况、监理人员现场监督管理及车辆登记情况、渣土车清洗等涉路施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渣土车辆文明运输落实情况进行视频检查。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能落实上述要求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责令整改、建议相关部门处罚等措施;对违反法律和规定的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处罚外,视情会同相关部门停发相关车队、公司渣土运输许可证、暂停渣土运输资质、取消渣土运输资质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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