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咏梅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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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妇女网消息,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受自治区党委委派,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妇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此前,王革冰同志已调任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刘咏梅同志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提名为自治区妇联主席人选。
此前,刘咏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委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巡视员。
据公开资料显示,刘咏梅今年50岁,汉族,1967年7月生,安徽望江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中产党,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律师、助理经济师。
刘咏梅参加工作后长期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工作,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8年,刘咏梅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人事教育处处长,此后调任梧州市,离开了工作17年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刘咏梅任梧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后调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任副部长一职。
今年3月2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其中刘咏梅拟任正厅级非领导职务。到了5月15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显示,刘咏梅现任自治区纪委委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巡视员,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在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说,这一次的人事调整,是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妇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经征求全国妇联的同意,自治区党委慎重研究决定的。
在此次会议上,新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刘咏梅说,自治区党委派我到自治区妇联工作,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作为一名女干部,我一直得到温暖娘家妇联的关心和帮助。今天成为光荣的妇联人,与大家一同为崇高的妇女儿童事业努力奋斗,将是我人生难得的一份荣耀,我一定牢记宗旨,继承和发扬妇联优良传统和作风,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不辜负自治区党委的重托,不辜负全区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期盼。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陈映红主持会议并代表自治区妇联表态。陈映红说,我们将全力支持、配合和协助好刘咏梅书记的工作,扎实推进妇联改革,深入开展妇女思想引领、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强基固本“五大行动”,共同引领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要职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区妇女儿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广西头条报道 来源:广西妇女网 编辑: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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