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安:建议《固废法》增加固废处理废弃利用的规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转运标准
在7月24日绿会组织召开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下简称《固废法》)讨论会上,来自绿色创新发展中心分析师陈美安结合其单位关注重点,对该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两点修改建议:
第一,在绿色低碳方面,绿色创新发展中心关注的是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固体废弃物其实在处理过程当中会有很多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除了二氧化碳以外主要还有像甲烷这一类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像垃圾焚烧、垃圾填埋还有污泥处理,这些过程都会产生温室气体的排放。在新法中24、25条还有54条分别提到对于污泥的处置和监测,还有对于生活垃圾当中的餐厨垃圾的处理,这些也都是跟温室气体排放是相关联的。同时在新法当中谈到了挺多的关于对污泥的处置方面的内容,认为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添加关于对污泥的回收和利用,因为其排放的甲烷是可以利用的,也是可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另外,在垃圾的填埋还有垃圾焚烧过程中,也可以回收利用其产生的温室气体,通过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捕捉技术,有些其实都已经是比较成熟了,是不是也可以在新法的草案当中得到体现,提到对于排放气体的利用。
第二,城市对于固废的处理过程中部门合作这一块,有很多的问题。以生活垃圾为例,生活垃圾的处置过程包括从垃圾分类到垃圾的转运、回收和处理的整个过程。问题之一是当生活垃圾有了分类,但到了转运过程当中是不是有相应的设施来匹配他的分类标准,虽然做了垃圾分类,但是转运的时候没有相应的设施来处理分类好的垃圾,所以陈美安认为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转运设施的标准,甚至到后来垃圾建设处理的标准当中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衔接,这样的衔接如果可以在新法草案中体现,将使得整个垃圾处理各个环节都能够环环相扣,也能够让垃圾处理更有效果。
整理/达达 审/绿宣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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