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员工和单位怎么办?
导言
各位亲,2019年已经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优惠了,那么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继续享受呢?单位和员工分别需要怎么操作呢?
别着急,个人所得税APP新功能已上线!操作如下:
目录
一、单位操作步骤
系统提示
迁移步骤
二、员工操作步骤
更新APP
APP确认情形操作
网页版确认情形操作
相应信息修改
确认常见问题解决
一
一单位操作步骤
1
系统提示
①如果您单位职工2019年是采取电子模板【导入】方式提交的,可请其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端进行查询、确认;单位之后在申报系统中点击下载更新即可。
② 如果您单位职工不方便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的,可先将上年数据迁移,再将其之前的采集信息导出(办税大厅样式),重新确认并打印签字后,根据签字确认的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添加或修改为其办理采集和扣除。
2
迁移步骤
① 将税款所属期选为2020年
②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迁入上年数据,点击确认
③ 迁入上年数据后,根据员工新提交的签字确认表,确认员工信息,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或直接保存。
温馨提醒
建议单位最方便的操作办法:通知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确认。ps:您可以直接转发本图文,也可以直接让用户搜索微信公众号-【个人所得税】,直接提问哦~
二
一员工操作步骤
1
更新APP
第一步:很简单,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直接登录网页版
① 更新:一般打开现有的APP会自动更新
② 下载:识别二维码重新安装
(有疑问关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 提问哦~)
③ 登录网页版:点我进入
第二步:确认
用户在2019年12月底前,现在就可以操作,需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用户未及时确认,则系统于2020年1月起暂停该用户所享受的扣除,直至确认后重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2
APP确认情形操作
情形(1):
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图所示)
② 依据提示“如您已经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盖”,确认后点击“确定”。
③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2):
2020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修改其他信息:先进入2019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19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0年的信息。
举 例
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6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图解
情形(4):
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上面的填报图解参考填写。
3
网页版确认情形操作
点击图片进入网页版:
尊敬的纳税人:
① 如您 2019 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 2020 年继续享受,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一【扣除年度】选择“2020”一“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② 如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0 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请您及时在首页相应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栏(【立即填报】一【扣除年度】选择“2020”) 进行填报。
情形(1):
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情形(2):
2020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或者先进入2019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进入网页版-下拉后点击“立即填报”。
情形(4):
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点击“立即填报”。
4
相应信息修改
1、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报住房租金的话,只能等到2020年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2019年作废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选择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注:如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买房了,是不能扣除住房租金的。(有疑问的亲可以关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 提问哦~)
2、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报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话可以选择在2020年的信息中进行修改,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注意:只有婚前双方各自购买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才可以选择婚后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如果不是的话,经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进行扣除,谁扣谁填,不扣的不填。
4、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① 独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选择分摊方式。
② 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分摊方式:子女平均分摊、被赡养的老人指定分摊、子女间约定分摊。(非独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总额不得超过每月2000元)
约定和指定分摊需要签订分摊协议,老人指定分摊效力大于子女间约定分摊。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 中回复“1711”,领取分摊协议模板。
5、申报方式修改:
可以修改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具体如何选择可参考下面的图片:
5
确认常见问题解决
1、有非法字符确认不了:
原因:查看下所有填写的信息中是否有“#”,有的话,删除试下;
解决方法:打开APP-查询-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项目-点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确认2020年的。
2、修改对应的起止时间:
确认下赡养老人项目的老人是否已满60周岁,不满的话,需要删除之后再确认。
3、app提示网络欠佳:
① 将常住地换为北京试下;
② 或者更新下APP;
③ 用网页版的确认。
4、继续教育:
①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019年已享受扣除的证书,2020年是不能再享受的了,需要删除。
② 证书日期是2018年的也不能扣除,需要删除。
5、证书号不能为空:
原因:2019年填写的信息中证书号未填写;
解决方法:打开APP-查询-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项目-点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确认2020年的。
6、显示已作废:
注意:2020年度的确认一次即可,再次确认的话,会显示之前确认的信息已作废,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7、房屋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
原因:2019年采集的住房租金支出未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
解决方法:先修改2019年住房租金支出,补全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然后重新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8、证件号码为空:
原因:2019年填写的信息中证件号码未填写完整;
解决方法:打开APP-查询-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项目-点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确认2020年的。
9、租房起止日期不可交替
亲,说明已填报过的上一份租房信息的截止时间没有和现在这一份租房信息的起始时间错开,需要将时间按实际情况错开。
10、纳税人关系代码
原因:2019年填写的信息中,例如赡养老人与纳税人的关系,未填写完整;
解决方法:打开APP-查询-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项目-点修改,修改完之后再确认2020年的。
11、换单位了怎么办?
① 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② 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2、没有及时确认怎么办?
2019年12月底前确认是为了2020年1月的时候能及时享受扣除,如果没有及时操作的话,之后也可以补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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