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子女教育填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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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家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填写申报准备材料
子女教育信息(包括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
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没有配偶可不填写配偶身份信息)
手机APP填报图示
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子女教育”板块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 “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4、点击选择“扣除年度“和“子女信息”
5、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6、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7、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填报注意事项
出生日期:须与身份证上相一致。
当前受教育阶段:
一共有四个阶段,分别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只能采集一条信息。如果一个扣除年度内同一子女发生了升学、转学等情形后,如小升初,纳税人应当进行信息变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变更发生当月,据实进行信息修改,也可以在年底12月份信息确认时进行修改。
学前受教育阶段:
并非必须要子女满三周岁后才能填写。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满三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提前填报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扣除。
教育终止时间: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享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否则请勿填写。从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享受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当前就读国家(地区):
如有变更的,不用分两行填写,可直接修改为变更后的国家地区;选择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已就读的,选择就读国家(地区),子女尚未就读的,填写子女本人的国家(地区)
当前就读学校:
同一教育阶段内变更学校的,不用分两行填写,可修改原采集的学校为变更后学校;学前教育阶段,可填写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没有就填无。
本人扣除比例:
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本人选择扣除比例不得变更。该项扣除全部由本人享受的选择100%;约定由该子女的父母分别扣除的,选择50%;同一子女的该项扣除父母合计不能超过100%。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父母中选择全部扣除的一方填写此表,另一方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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