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春晓 | 前南刑庭实习实录
作者简介:李嘉怡,荷兰莱顿大学法律硕士 (LLM),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习于联合国前南斯拉夫特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
前南刑庭正门一隅
从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毕业后,怀着无比敬畏的心情,我申请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特别问题刑事法庭(前南刑庭)的实习。非常幸运的是,在几百名申请者中我被上诉庭选中前来实习,更加幸运的是,我被法庭分配给刘大群大法官做法律助手。
在莱顿大学学习国际刑法课时,我就读过刘法官在“佩利西奇案(Perišić)”中的反对意见,刘法官力排众议,在帮助和煽动中的行为要素中是否需要“特定指向Specific Direction”的问题上,挑战了国际刑法界最高权威的理论。随后,刘法官在其担任主审法官的“赛诺维奇案(Šainovic)”中,力挽狂澜,以令人信服的理由,推翻了以往上诉庭的案例,奠定了他在国际刑法界的地位。在前南刑庭的判例中,刘法官还提出过共同犯罪组合的第三种类型(JCE III)不应适用在要求有特殊犯意的罪行中,例如灭绝种族罪(Genocide)和迫害罪(Persecution);继任指挥官应承担刑事责任;弹劾法官的标准等一系列法律创意。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见到刘法官时,发现他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没有一点儿法律权威的架子。刘法官聪慧睿智,学识渊博,在法庭中威望极高,是法官们通过选举而产生的副庭长。
这不禁使我联想起余秋雨先生在《行者无疆》里描写史久镛大法官时说道:在上海的淮海西路,这位老人踩踏着秋天的落叶却谁也不知道他是谁,“上海青年小心了,你们坐在街边长椅上对于刚刚听来的国际新闻高谈阔论,也许,背后有一道苍老而淡然的目光移过”。也许,有学问的先生们都是如此虚怀若谷。
日常工作时间我可以向刘法官请教任何法律问题,包括国际刑法、武装冲突法、国际海洋法等。刘法官跟我们讲到国际法发展的六大里程碑中的主要内容,如主权、均势、大国协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集体安全体制和大国一致等,现在仍然明确的或间接的体现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中。刘法官在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和犯罪形态之间的关系;在继任指挥官的责任;国际性武装冲突和国内武装冲突的区分等诸多法律问题上,都有许多独到的见解,而且乐于与我们分享和讨论。刘法官不但“授之以鱼,还授之以渔”,教我们如何学习国际法,如何做研究,如何读书,如何思考,如何写文章,如何作讲演讲等,都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
在四个多月的实习中,我主要研究关于临时释放(Provisional Release), 征用财产(Appropriation of Property), 剥夺自由(Deprivation of Liberty), 帮助与煽动的责任(Liability of Aiding and Abetting), 共同犯罪组合(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和武装冲突中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等问题。我查阅了大量的书籍和期刊资料,涉及的具体案件问题我逐一找到相应的证据资料,确保最终判决中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因为完成工作及时、认真也得到了领导(Supervisor)的表扬。同时,建立在查阅的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我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正在写一篇关于武装冲突中文化遗产保护的论文。
2017年3月20日至28日,我有幸在法庭内近距离聆听了上诉庭的最后一个案件“波利奇等人案(Prlić)”的庭审,期间听到了各路高手辩论(如波利奇的辩护律师Michael G. Karnavas)。我发现法庭辩论并不像影视剧中所表现的那样,律师们口若悬河,慷慨激扬。他们虽然都是英美法系的律师,但是他们吐字清楚,语速较慢,能很好的传达所要表达的内容。这也使我想起刘法官常说的,律师说了什么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法官们听到了什么(It is not only important what you say, but it is more important what the judges hear)。
这使我充分意识到法庭不是战场,而是一个充分说理的地方。律师的责任就是使法官能接受自己的观点,以使作出有利于本方的裁决。
前南刑庭“波利奇案(Prlić)”的庭审结束后
庭审后的两周内便开始了法官辩论环节(Deliberations),在这个闭门讨论中,法官可以带自己的法律助手和实习生参加。作为刘法官的实习生,我有幸旁听了法官们的辩论。
在辩论环节开始之前,刘法官就与他的法律助手和我一起认真讨论每一个涉及的法律问题,我很高兴之前做的很多研究终于派上了用场。因为充分准备,刘法官在法官辩论环节提出很多很有见地的观点,多数法官表示赞同,他对一些重要的问题提出的观点更是被法庭采纳。我了解到,在法官辩论中对于任何问题都是由法官投票决定,持有异议的法官可以保留意见,以便将来作出声明或反对意见。根据法官在辩论中所表达的意见,将起草判决书的初稿,经过法官的三读(在正式判决书公布前,法庭将针对判决书草案三次征求法官们的意见)之后,才作为正式判决书对外宣布。对于我而言,亲自参加法官辩论拓宽了我的视野,聆听这些国际上第一流的国际法和刑法专家的辩论,真是机会难得,受益匪浅。
在前南刑庭法庭(Chambers)实习的实习生分为两类,一类被分配给法官做具体的研究,一类则为各自的审判或上诉小组工作。目前在法庭的实习生来自不同法律体系,不同的国家,如中国、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美国、津巴布韦、科索沃等,与他们共事使我更好学习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特点,学会尊重并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的思维习惯,相互学习,一起进步。
我发现有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实习生,虽然他们的国家很穷,但是,他们的法律理念并不落后,法律技能不弱于其他国家的实习生。我发现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金钱搞定,最关键在于教育。在我的办公室,同事们均来自英语或法语为母语的国家,正就读于或曾就读于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和莱顿大学。大家相处非常融洽,也经常为在做各自研究的同伴们提供很多的精神支持以及巧克力。
作者(右一)与办公室的同事们 作者(右二)与法庭的实习生们
在这郁金香怒放的时节,我很高兴经历了一次笃行明知之旅,感恩遇到这么多可爱的老师朋友,都是我人生宝贵的经历。时刻保持“求知若饥,虚心若愚”的心态,就是我这次实习经历中的最大收获。
在1991年至2001年的冲突中,斯洛文尼亚战争(1991),克罗地亚战争(1991-1995),科索沃战争(1998-1999),以及北约轰炸南斯拉夫事件(1999),使得前南斯拉夫这片土地满目疮痍。大屠杀,种族清洗,强行迁移,集中营等恶行大规模的发生在这里。在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中,仅仅7天时间,塞族军队对穆斯林平民的杀戮就达到八千多人。
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安理会于1993年5月25日通过了827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并将其设在荷兰海牙,专门负责起诉、审判自1991年来在前南斯拉夫地区武装冲突中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犯罪嫌疑人。前南刑庭共起诉了161人,所有被起诉者全部被缉拿归案,成为国际上最有效率的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其中37人在审判中去世或被撤销指控,13人被移交国内管辖。剩余的111被诉人中,83人被证明有罪并被宣判,18人被无罪释放,6人在上诉程序(波利奇等人案),1人正在审判庭受审(姆拉蒂奇案)。约7700名证人前来海牙作证,形成了约2,500,000页的庭审资料。今年11月,前南刑庭将结束审判这两个案件,并完成其历史使命,余下的审判将由联合国国际刑庭余留机制审理。
前南刑庭大大促进国际人道法的发展,促进了国际和解。也让我们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因为对爱的渴望,因为对知识的追求,因为对人类的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
“我们为什么活?因为我们活着。”
美编:江沚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