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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部、省、市人社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盐城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属于人群聚集区,是防控疫情的重点区域。在疫情期间,建议您尽量采用“不见面”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我们对近期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做了如下安排:
1. 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2.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合格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3.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市社保中心将及时受理。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先通过网上申报登记或电话登记,待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确需到大厅办理业务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做好防护措施。
4.推行“不见面”网上经办服务。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江苏政务服务APP、我的盐城APP、盐城人社APP等途径办理业务。也可通过盐城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5.市社保中心业务联系电话:
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0年1月31日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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