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少年反抗校园霸凌却蒙冤入狱336天,检方:办案人员没错
2023年8月31日,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无罪羁押336天”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笔者从蒙冤少年小蒋的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处获悉,昨日,湘西州中级法院对小蒋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开庭质证。
这起正当防卫案件,发生于2019年7月17日。在湖南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时年不满15岁的小蒋,遭到了该校10几名学生的殴打。
当拳脚相加之际,小蒋掏出了一把提前准备好的折叠刀,刺伤了其中3名对他进行围殴的学生;其中,两人重伤二级。
在那样的处境下,小蒋除了反击,还有什么办法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呢?
但是,这桩案子落在了吉首当地警方、检察院某些缺乏法律素养和同理心的办案人员手上。他们坚决认为,小蒋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
少年被错误羁押了336天。直到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蒋是被校园欺凌的对象,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自卫反击。
“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小蒋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小蒋被吉首市法院判决无罪。
随后,吉首市检察院提起了抗诉,认为吉首市法院判决错误。
他们认为,小蒋就是故意伤害,在学校里,他完全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向家长反映,但小蒋最终“没有采用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斗殴的故意明显”。
2022年11月9日,湘西州检察院终于纠正了这起荒唐的错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起诉。
从2019年7月17日到2022年11月9日,在16岁到18岁的这三年,小蒋始终是个“犯罪嫌疑人”,期间还在看守所待了336天。
他的整个人生轨迹,都发生改变了。原本成绩优异的他,因校园霸凌和错误司法的影响,遭受同学歧视、孤立,最终被迫选择辍学。
无罪以后,小蒋向吉首市检察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2023年2月10日,吉首市检察院决定赔偿小蒋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8万余元,总计20万余元。
小蒋提出复议申请后,2023年5月16日,湘西州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赔偿方式、赔偿项目适当,决定予以维持。
小蒋的另一个主要诉求,是希望追究当年错案承办人员的责任,“他们把我的一生都毁掉了,难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但是,无论是吉首市检察院,还是湘西州检察院,都对蒙冤少年的追责诉求不予理睬。
小蒋于是继续向湘西州中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3年8月31日,湘西州中院对此案开庭质证。
在开庭时,小蒋及其代理人王艳涛律师提出,承办该案的公安侦查人员及吉首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永胜、王丹等人,滥用职权、枉法办案,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或者移送纪委监委依法追究责任。
湘西州检察院则在答辩中表示,该院经过调查认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情况,决定不予追责。
这桩如此清晰的正当防卫案件,折腾了整整三年,在一审法院判决无罪后,吉首市检察院还坚持抗诉——
办案人员为何处心积虑,一定要把无罪者治罪?他们到底是不是故意要制造冤案?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案件的另一个细节,恰恰说明了他们心中有鬼。今年5月,湘西州检察院的人员,曾与小蒋一家进行“谈判”,希望小蒋一家放弃追责,息诉罢访,不再对案件进行网络“炒作”。
只要小蒋一家人答应这些要求,他们就将以“司法救助金”的名义,多给小蒋12万元。
2023年6月6日,小蒋所在的村委会出了一份《证明》,证明了湘西州检察院的这波“骚操作”。
但是,12万元买不走蒙冤少年的尊严。小蒋的爷爷明确表示,可以息诉罢访,但前提是,要对错案承办人员进行追责,追责到底。
全文完,欢迎文末评论、点赞、分享
已入读者1群2群3群4群的,请勿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