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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
12月19日上午,延安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交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为使检察干警学习掌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证据认定规则,总结积累实战经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及延安、榆林、铜川、商洛等市县检察院主管领导、民行部门检察干警、富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共计160余人旁听了庭审。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此案的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不仅彰显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群众的公共利益,更是一堂生动鲜活的法制教育课。延安实行退耕还林以来,实现了由黄到绿的历史性转变,退耕还林为圣地永续发展提供了绿色屏障,建设美丽延安、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需要每一个人的精心呵护,更需要各级行政积极作为、依法履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含中央办公室权威解读)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治国 李建国 高天音
采编: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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