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第三弹——民行篇
听说你是检察院的,在哪个部门?
我在民行科啊。
“民刑啊”,我怎么没听过,是办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吗?听起来蛮厉害!
不是“刑”!是“行”!
哦,民行(hang)啊。
。。。。。。
我们不是民“刑”科
更不是民行(hang)科
是民事行政检察科,简称民行科。
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总的来说呢,我们民行科就是
“专治各种不服”!
那民行科都有哪些职能呀?
下面!科普时间到~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申请再审已经超过半年没有回复,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法院对民事再审申请有三个月的审查期限,如果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或驳回再审申请的,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如果审判人员有下列违法情形的:
●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的;
●审理案件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的;
●诉讼中止或者终结违反法律规定;
●违反法律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受理条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
●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等情形。
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有下列情形的之一,我们会进行监督:
●违法执行: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发放执行款;违法终止执行;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或复议、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内裁定;滥用执行权、超标的查封、违法拍卖等等。
●怠于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
●其他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不当干预法院执行活动等。
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
对国有资产、社会公共利益等遭受损害而有关单位不行使或怠于履行职责的,可以督促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或提起诉讼。
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纠正虚假诉讼、虚假调解
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对此开展监督工作,纠正虚假诉讼,维护法律权威。
申请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需提交哪些材料:
1、监督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相关法律文书;
4、证据材料;(当事人还应提交初步证据证实存在违法)
有人说检察官总是让人感觉言语犀利、办事冷峻
但是民行检察官需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需要更多的是绕指柔情
请记住
我们叫民行(xing)
不叫民行(hang)
为民监督,有事您说话!
来源: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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