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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蟊贼特大电信诈骗,我们在行动!

陕西检察 2020-10-18

近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30人,这起案件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一起跨省电信诈骗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蒋某、张某、卿某冒充北京健康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专家、教授骗取陕西省岐山县某镇受害群众张某的信任,采取拨打电话的方式,以看病、买药为由先后11次骗取受害人张某人民币15.8万元。发觉上当后,张某迅速报警。该县公安机关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从信息流与资金流两方面入手,通过海量数据信息研判,摸清了广州市、石家庄市两个涉案窝点,掌握了团伙结构及成员基本情况。2017年12月28日,专案组在广州市和石家庄市开展集中收网统一行动,成功捣毁两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现已查明,该犯罪团伙冒充北京健康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专家教授,采取拨打电话的方式,以看病、卖药为名,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先后多次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对全国20余省的600余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元。经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伍某、周某等30人依法逮捕。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条文注释 

诈骗,是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解惑


如何预防电信诈骗呢?

检察官寄语



一要懂常识。犯罪分子多以有关权威部门的名义行骗,因此要掌握有关部门的工作程序、官方网站、官方电话。

二要不轻信。要保持平常心,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不轻信天上掉馅饼,亦不要轻信天上降灾祸。



三要必核实。遇到以各种名义要求打款的电话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真实性,必要情况下亲自去公安等部门核实问清,不要怕麻烦,以免上当。

四要口风紧。要增强保密意识,把好口风,不要轻易把家庭成员情况、存款情况等透露给他人,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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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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