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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守护孩子们的蔚蓝天空

陕西检察 2020-10-17

金台检察

只为守护孩子们的蔚蓝天空


性侵未成年人犹如一座罪恶的冰山,露出海面的部分已让我们寒冷彻骨,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更加难以估量,性侵儿童已经成为现今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不容忽视的罪恶。

2017年,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性侵案件5件6人,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占性侵案件的60%,强奸2案,2名被害人,强制猥亵儿童2案,3名被害人。2018年,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重拳出击,大力推进三项举措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守护孩子们的蔚蓝天空。

以低龄在校儿童为重点

加强预防知识普及

低龄儿童由于缺乏自主能力,往往是性侵案件首当其冲的被害者。对此,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坚守呵护花蕾的长堤”系列教育活动,检察官为幼儿园及小学一至三年级儿童开展“防性侵”教育,从什么是隐私部位,哪些地方不能被别人碰,熟人不等于好人等多个角度对孩子们进行讲授,为低龄儿童开展预防性侵教育,加强低龄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以检察官进社区为依托

增强家长保护意识

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家庭监护不到位,被害人的法定监护人缺乏法律常识等问题。对此,金台区检察院以检察官进社区为依托,开展“家长课堂”活动,在辖区内社区不定期的开展预防儿童性侵讲座,强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儿童的监护意识,教授家长防范性侵害、判断子女受性侵害以及证据保存知识。

以社会公益力量为支撑

加大预防性侵宣讲

术业有专攻,在儿童安全宣讲,提高儿童生活技能方面,检察机关也有专业局限,尤其对防性侵这一相对敏感的命题,在预防宣讲中也常常会感到如履薄冰,为弥补专业知识的不足,专业能力的欠缺,金台区检察院与宝鸡关爱儿童志愿者团队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为未成年人宣讲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截至目前,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宝鸡市关爱儿童志愿者团队与干警交流2次,开展防性侵讲座5次。

保护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远离侵害,这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工程,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加强参与社会管理的措施,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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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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