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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微故事】检察亲情暖人心

陕西检察 2020-10-17

【刑事执行检察微故事】第15期

检察亲情暖人心

“这是俺们自家种的提子,今年摘的第一篮,送给尊敬的检察官们”。2017年秋季的一天,一位农民老伯从百里之外的河南老家来到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专程送了一篮提子,以表感谢之情。

事情还得从2017年6月说起。该院驻所检察室宋主任在巡视监室时,发现一名在押人员情绪反常,经常一个人独自发呆。宋主任在管教干警处了解到这名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该在押人员张某是一起假黄金诈骗大案的重要嫌疑人,因涉嫌贷款诈骗被逮捕。张某由于长期患病,加之天气炎热,心情烦躁,整天呆坐,也不与人交流。当在押人员出现这种异常情况时,随时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宋主任找到这名在押人员进行诚恳的谈话,从谈心入手,对张某进行心理疏导,劝解张某积极配合调查,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张某仍然情绪低落。为了让张某敞开心扉,宋主任与张某聊起家常,以打消其戒备心理和思想顾虑,从而打开张某的话匣子。很少与人交流的张某终于放弃了沉默,将心里事儿娓娓道来。原来,张某被关押将近一年了,与家人失去联系,家里还有年仅七岁的女儿,已经到了上学年龄,也不知道上学的事儿怎么样了;妻子为了自己的事情不知道该有多担心;父母年纪大了,不知身体如何。宋主任耐心听完张某的讲述后,向张某提出自己一定想办法联系到其家人,了解家里的情况。

宋主任经过多方打听,终于与张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得知张某还有一个儿子,在父亲被逮捕后,失去父爱的他心理落差很大,产生了辍学并外出打工的幼稚想法,这让家里一筹莫展。宋主任与张某父亲联系,将张某儿子带到检察室,并和张某的儿子进行长时间的交谈,告诉他在他这个年龄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义务,并且引用身边事例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了张某儿子继续上学。张某父亲带来了张某女儿的近照,并说明了张某女儿的一些基本情况。

宋主任将张某家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张某,告诉他,女儿已经就读了一所小学,由爷爷奶奶照管她的生活,一切都好,并将女儿的照片交给他。看到照片后,张某心情非常激动,泪流满面,万分感激驻所检察官所做的工作,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办案干警进行调查取证。

张某父亲临走时紧紧握住宋主任的手,用沙哑的声音说:“这一趟探访,虽没能见到张某,但事情办得好,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问题”。

此后,张某主动交代案件事实,对加快案件办理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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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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