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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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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7日,铜川市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案发地耀州区瑶玉村公开开庭审理,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执行职务。
2016年6月1日,冯某某、郝某某在耀州区庙湾镇瑶玉镇,采取弹弓击打的方式,猎杀一只野化放飞的朱鹮,致其死亡。一审判决后,二人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详细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法讯问了上诉人,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两名证人出庭作证。鉴于该类案件在铜川市尚属首例,为增强该案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该院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沟通,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案发地耀州区庙湾镇瑶玉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法院的官方微博进行同步直播。庭审中,检察人员通过讯问上诉人,出示新证据,询问证人,发表检察意见,使上诉人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后果严重性,为在场旁听的100余名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该案的处理,使刑罚警示和预防的功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进一步彰显了铜川市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护航转型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小知识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朱鹮又称朱鹭,分布在陕西省洋县秦岭南麓,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世界上一种极为珍稀的鸟,素有“东方宝石”之称,被世界鸟类协会列为“国际保护鸟”。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温涛
摄影:文涛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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