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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检事儿】大姨的困惑

陕西检察 2020-10-18

去年中秋节我去西安看望年近八旬的大姨,她一见面就拉住我的手,说有法律问题要咨询我。看到她急切的样子,我心里咯噔一下,不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吧。果然,她说自己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投到一所叫做华西大学的民办学院,现在拿不回来了。

非法集资

我一听这话,心中立即冒出“非法集资”四个字,因此,我立即就问,利息是不是特别高,她点点头,说十万块钱一年能有一万的利息。一听这话,我更加确定了,大姨肯定是参与非法集资了。我立即问她,报警了吗?她一听这话,激动起来,眼睛睁得像铜铃一样,大声说公检法都是一伙的,去了根本没有用,你是自己人我才告诉你的。这下轮到我惊讶了,心中五味杂陈,检察院在群众心中原来如此不堪。虽然心中很难受,但是我知道和大姨讲法理,讲执法为民,立检为公,肯定是不行的,因此,我急忙问,这话怎么说?你这样说有依据吗?大姨一下子激动起来,她说自己发现上当以后,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的人说是经济纠纷,不给立案,三言两语就把她打发了。

听到这里我立即明白了,非法集资确实和民间借贷有相互重合的地方,但是按照大姨的说法这个案子应该是非法集资无疑,我告知大姨可以准备证据材料,向不立案的派出所所在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一周后,大姨打来电话,说自己的案子检察院已经介入了,公安机关也立案了,原来检察院不是她想像的样子。我这时候才告诉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我们的宗旨,“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才是检察官的行为准则。

又过了几天,大姨又打电话给我,说自己所在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社区好几幢楼的老年人都参与华西大学的集资了,让我去一趟西安,给他们都讲一讲,听到这个消息,我就周末去了西安,社区委员会给我准备了一间活动室,有将近20位老年人参与了非法集资,我看到他们急切的眼神感到非常痛心,这些钱都是他们的棺材本,其中一位姓王的伯伯集资了200多万元,这200多万元是他身在美国的女儿给他的,女儿准备回国发展,给他钱让他帮忙在西安买个房子好回来定居,他说这笔钱打了水漂以后,自己感到无颜再见女儿,自杀的心思都动过,至今没敢把真实情况告诉女儿,每天晚上焦虑的睡不着。

我告诉他们这种犯罪是打着“投资”的名头,行诈骗之实,以高息引诱大众,尤其是老年人,投入他们的罗网中,这种诈骗我们称为“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听了我的讲解,老年人们都醍醐灌顶。通过这件事,我深深认识到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作为基层检察院一个公诉部的干警,许多群众根本不了解我们的工作内容和检察职能,遇到问题不知道可以找检察部门,因此造成了很多误解,今后在我的工作中,一定努力让广大群众了解我们,相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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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 高爽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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