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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 “让我们的日子有了奔头”

陕西检察 2020-10-17


近期,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走访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对2015年以来该院所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

7月4日,该院控申干警前往集贤镇对司法救助对象马某进行回访。经询问,接受司法救助后,马某家庭生活得到较大改善。马某笑容满面说:“多亏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压在我们身上多年的债务还清了,以前我不愿出门,觉得抬不起头,现在觉得日子有了奔头,精神状况也好了。一家人奋斗,不愁以后的生活”。

此前,马某丈夫李某因琐事将马某面部泼硫酸毁容后逃案,马某身心受到重创,多年来不愿出门。2017年8月份李某归案,案件移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时,经与办案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马某最终通过诉讼通道获得赔偿的机会微乎其微。该院对马某开展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10万元。

7月5日,该院控申干警又以电话形式对哑柏镇司法救助对象宋某进行回访,询问其身体恢复情况及家庭生活状况,宋某开心的告诉干警:“身体都恢复好了,我已经来西安打工了,感谢你们让我度过了难关。”

2017年7月,宋某因劝架被邻居曹某用刀捅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时曹某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曹某家经济困难不具备赔偿能力。宋某生活困难需救助,该院经审查后对宋某发放救助金2.5万元。

近年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向申请人宣传司法救助工作核心宗旨及深远意义,注重救助工作延伸性,每年定期回访救助对象,了解其生活状况,帮助被救助人走出生活困境,彰显检察工作人文关怀,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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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许瑶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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