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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检事儿】大山深处的公诉

陕西检察 2020-10-17

大山深处的公诉

“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掷地有声的法槌敲响了寂静的秦岭、安静的村落,给这里带来热闹的同时又增加了严肃的氛围。村委会旁一柴棚上悬挂着国徽,几张桌子几条凳子临时组成法庭,法官、公诉人各就各位,旁听的村民也屏气凝神,专注的听着、看着这别开生面的“大会”。

在秦岭腹地某村委会正在进行一场特别的庭审,因被告人年迈体弱,当地类似案件频发,检察官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后与承办法官沟通了案件存在的特殊情况,最后决定来到大山深处,参加这次特别的庭审。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材料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67岁,务农为生,身体不好,尤其是无法乘坐长途车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就驱车百余里亲赴犯罪嫌疑人家中,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初次见面,看着何某满头白发,和那布满老茧的双手,检察官便赶紧道明来意,在进行简单的了解后,何某深深叹了一口气,说道:“姑娘啊,我是真没想到挖了两颗小树苗竟触犯了法律,我现在非常后悔,愿意接受处罚,但我确实身体很不好,能不能从轻处罚啊。”听着他肺腑之言,不由得让人心生怜悯。因为一时的无知酿成大错。

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发现,2017年3月分张某在上山采药的过程中发现红豆杉2株,并用随身携带的镢头将红豆杉挖回家,先后种植在院内、后院坡地,精心照看。起初张某对红豆杉并不了解,只是听当地人说可以治病,但是他却不曾想到自己行为却触犯了法律,在讯问时何某某刚开始一直无法理解,称自己就是采挖了两株小树苗而已,经过检察官耐心的法律知识讲解,张某明白了其采伐的两株红豆杉属于国家珍贵树木,采伐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也会影响到这个珍贵树种的物种延续,如果大家都这么采伐这个濒危珍贵树种,对秦岭的生态坏境的破坏难以估量,最后张某表示自己认罪。

这起特殊的案件移送起诉到法院后,检察官就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建议在其居住地的村委会进行庭审,县法院予以采纳,因此才有了这场大山深处的公诉。庭审过程中,检察官提出了被告人因年纪大身体不好,建议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被法官采信。同时,检察官以案说法,对该村村民进行法制教育,倡导学法懂法守法,通过这次庭审既审判了被告人的罪行,也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检察官根据案件特殊情况赴当地开庭,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诉讼的顺利进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返程时,我们的书记员小姑娘还说:“山路七弯八拐的,看着那深沟悬崖都让人心寒,这次开庭可真不容易。”

是的,是不容易,就是这样不容易,才有意义,才是真正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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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眉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张越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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